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损失?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交警对事故现场勘察完毕后,会在十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里面划清了事故责任。有时候,事故的发生双方都有一定过错。车主购买交强险,首先保险公司会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付,然后再用商业险补充。那么,同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损失?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同责交强险怎么赔偿?
  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只要是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负有事故责任的话(不论具体责任比例),都需要跟据具体的总损失,先按照交强险的规定额度(直接财物损失2000元,人员受伤治疗费用1万元,死亡伤残11万元)内进行全额赔付。若交强险额度不能完全覆盖责任赔偿,超出的不足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由责任方各自承担。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二、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强制性与非强制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为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车主只要购车,就需要每年对其进行投保。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故车主也可以只投保交强险,当然,这样做由于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比较有限,风险较大。2、保障范围的宽与窄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通过上面这篇短文,我们告诉了您同责交强险怎么赔偿。交强险的赔付和责任大小无关,只有造成第三人受伤,交强险都要赔付。如果事故中双方责任平分,则在交强险的限额内按照平均的原则进行赔偿。有责任的事故,交强险最高赔付金额在12万左右。一般情况下,交强险是不够用的,需要商业车险另行赔偿。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飙车违法吗?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飙车违法吗?飙车的行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现在政府致力于打造一个服务项的政府,旨在为人民服务,争取在最大额程度上将信息公开化,让公民们享有知情权,让公民们参与到政府的各项决策任务中去,所以在信息公开方面政府加大力度实施,那么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要看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什么类别的,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


·一、交通事故赔偿二次手术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二次手术费怎么算? 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就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今后发生的医疗费是继续治疗的费用包括二次手术费,一般原则是:结案时,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对其未来治疗、康复所需费用能够确定的二次手术费,按照必须的费用赔偿;不能确定的,当事人以后可另行起诉。但是审判实践中二次手术费的赔偿比较复杂。 二、交通事故赔偿二次手术费的具体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事故发生...


·醉酒开车还打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醉酒开车还打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依据法律的规定,醉酒驾车,开车人要被追究法律的责任。而醉酒打人,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使他人有轻微伤害的,需要被追究民事责任;另一种是是造成他人重伤甚至是死亡的,就是属于故意伤害罪了,那么,醉酒开车还打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 醉酒开车还打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触犯刑法,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酒后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要由公安机关予以...


·驾车逃逸处罚是怎样的
      驾车逃逸处罚是怎样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肇事者又有逃逸行为的话,可能会造成伤者因的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并且逃逸的行为也是十分恶劣的,此时对肇事者的处罚就会变得很重。那么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处罚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交通事小脚趾缺失够伤残吗
      交通事小脚趾缺失够伤残吗?交通事小脚趾缺失一般是够伤残的,十级伤残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最终要以伤残鉴定报告为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机构可以...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合同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方交钱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合同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方交钱,一方交房。但是在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退房,第一就是买受人和开发商协商一致,第二就是满足法定的退房条件,开发商必须给买受人退房,甚至还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具体来说买受人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受人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有权退房。3、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4、开发...


·对于社会抚养费交给谁?
      现在我国已经开放了二胎政策,现在有很多夫妻会选择生二胎。但是有些因为想要男孩可能会超生,所以国家会对那些违反了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家庭采取相应的处罚,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交给谁呢?本文我们将带您一起去了解。 一、社会抚养费交给谁 一般去当地计生办交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各地区不一样。差异很大的。 征收标准,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有什么规定?
      随着近年来,交通道路不断扩修,道路四通八达,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很多人都买了车子,这就为增加交通事故埋下隐患。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也为了警惕各位机动车的司机,国家强制要求机动车交强制险,那么这个强制保险的费率是多少呢?我们今天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进行相关介绍。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逐步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内蒙古、上海、福建、河南、湖北、安徽、广西、海南、...


·域名交易合同怎么写才好?
      域名交易合同怎么写才好?在生活中我们在交易域名价格达到一致的时候为了维护我们生活中双方各自在域名中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签订域名交易合同。那么合同具体是要签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给您总结了一些合同需要的一些内容。域名交易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一、为规范域名交易服务,保证域名交易的顺利完成、维护协议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方共同签署本协议。 二、本合同所称甲方指本合同中交易域名的当前注册人(域名所有者),即交易域名的卖出方(...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在众多的偏远地区,由于资源分配的不足,使得此地的幼儿园和小学校车超员问题异常严重。所以,需要国家对此类校车超员问题加以解决。一方面需要加大补贴,此外就需要加大惩处力度。可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请和我一起去文中了解。 一、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对于校车超员,一般是按照客车超员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