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空坠物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高空坠物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现代人们他们的安全意识都是越来越高了,风险的规避认识也非常高,因此他们都会选择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话,在实际生活当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规避风险的方式,比如说高空坠物,也可以购买保险,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高空坠物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一、高空坠物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怎样的
  
  由上文可知,高空坠物是适用于举证倒置原则。那么,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举证倒置原则到底是怎样的。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原告提出的主张不由其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6种情形: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我国《专利法》规定:“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如果被告提不出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的证明,则推定其行为为侵权行为,应承担败诉的结果。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 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3条还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此证明责任也只能由被告承担。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造成上述环境污染,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都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但是被告能够证明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是不可抗力或受害人自己及第三者故意或过失所致,被告可不承担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由上述原因致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免责。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其他情形。
  
  首先,我们在这里需要告诉您的是具体案件的不同,高空坠物,保险公司具体赔付金额,当然也会有一定的区别,所以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的是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的一些具体的金额包括医疗费用,等等。
  
  


·企业注册资本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注册资本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企业注册资本降资需要遵守先制定减少资本的方案再实施的流程。《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公司股东会有权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履行必要的变更手续。《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1.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有限责任公司...


·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一、金华浦江律师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 5...


·设立分公司可行性报告如何书写
      设立分公司可行性报告如何书写随着商业竞争的日渐激烈,各大企业致力于提高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抢占未开发市场。其中成立分公司成为各大企业的发展方式之一,成立之前各公司会进行相关调研,那么设立分公司可行性报告如何书写呢,给您答疑解惑。 一、写明成立该分公司的背景 在报告开篇写明设立分公司的相关背景,主要为经济背景。大方向诸如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国家经济状况,方针政策等。再对公司当前状况进行分析,结合分公司设立地点优势进行分析。使背景明晰化。 ...


·股份公司法人代表有哪些
      股份公司法人代表有哪些权利? 任何公司都需要法定代表人来行使公司的权利,法人对于公司是至关重要的,你在很多场合的时候我校法定代表人来进行主持,在进行处理很多项目的时候需要法定代表人来签名,法人的权利还是比较多,那股份公司法人代表有哪些权利?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


·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
      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如今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人们在上网的时候,如果不注意可能陷入网络诈骗陷阱。不少人被网络诈骗公司骗过,有的人忍气吞声,而有些法律意识强的,会选择报警,或者直接起诉网络诈骗。那么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 网络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并且属于公诉案件,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涉嫌诈骗罪,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应当应当立案侦...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具体要求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具体要求 人人都可以参与到股权投资行业,也可以成立股权投资企业以企业法人的形式进行投资活动。对于这种比较时兴的新型企业,很多人对于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设立这类公司,国家对于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具体要求也了解不多。下面我们来谈一谈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


·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由于发展受限,各种原因造成运行受阻,所以一般公司都会进行资金重组,进行整合公司,对其经济效益、人员状况、内部管理等问题进行调查,那么关于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都有什么呢?下面让为我们简单地介绍一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


·公司法人可以在别的公司买社保吗
      公司法人可以在别的公司买社保吗?公司法人是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不是指具体的个人,因此是不能购买社保的。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西方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公司法修正案中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注册的资本门槛以及一些其他规定,有的朋友们可能迫切地想要了解它,基于此,我们悉心为您整理出了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的一些相关规定以及减少注册资本应该做的工作和程序供您参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 某股东要单方面退出某公司的900万出资,股东会决议同意。对于该公司来讲,是注册资本减少。相关规定是: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