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犯罪未指控的情况如何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众所周知,在我国犯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根据主体的差异所施以的惩罚标准也有所不同。在单位犯罪的诉讼过程当中,一般需要对单位主体或是个人提出指控。那么单位犯罪未指控的情况如何处理?针对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相关的分析与说明。
  单位犯罪未指控的情况如何处理?
  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九条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08条第2款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单位犯罪所涉及的单位人员较多,但并不是单位所有的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这就将单位犯罪中需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的范围有了明确的界定。1、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首先是在单位中掌握实际领导权限的人员,在单位犯罪中起着组织、指挥、决策作用;其次,必须是和单位犯罪有着直接关系。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不是单位的有关领导,就谈不上是主管人员;如果和单位犯罪没有直接关系,就谈不上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2、关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所谓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为了实现单位的犯罪意图积极参与实施单位犯罪的单位内部一般工作人员。从上文中的内容可以进行分析得出,针对单位犯罪未指控的情况如何处理该问题来说需要与实际的案件情况相结合。一般情况下来说,在单位犯罪的诉讼案件当中,如果指控对象与当事人属于同一人的话,单位就需要委托员工或是其他负责人员为诉讼代表人。
  
  
  


·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我国,对于已经触犯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想要做的就是减轻自己的刑罚,实际上减刑,在我国确实有着规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减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说诈骗罪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诈骗罪如何能够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


·犯罪分子介绍卖淫构成何罪?
      犯罪分子介绍卖淫构成何罪? 一、犯罪分子介绍卖淫构成何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为介绍卖淫罪。 二、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刑事拘留超过37天怎么办
      一、刑事拘留超过37天怎么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


·防卫过当是什么罪,相关判刑内容是什么?
      在生活中,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需要了解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在面对正当防卫时,我们需要把握好防卫的度。以免出现防卫过当的情况。为了避免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对防卫过当进行了解。那么,防卫过当是什么罪,相关判刑内容是什么?下文将重点阐述这一问题。 一、我国法律中有防卫过当罪吗 在我国刑法中,防卫过当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防卫过当只是刑法理论上的一个说法,但是并不能认为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这个罪就不承担刑事责任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


·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脱逃,是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从羁押场所如看守所、拘役所、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等或者押解途中或者审判场所逃...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3 7天、7 7天、30 7天,具体的开始时间,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 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其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期间的时间...


·持刀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持刀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
      在刑事审判的过程中用来判定事实的证据中还包含着关于证人的言辞,但是证人始终没有其他证据一般具有严格的客观性,所以刑诉法中就为证人设立了专章的规定来规范现实中的证人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一、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


·刑事诉讼法传唤同案犯有何规定?
      很多的案例都是需要有相应的证人的,对于证人一般情况下都是要传唤的。但是有的一些案例是有一些同伙的。对于一些团伙作案的案件一般也是需要进行传唤的。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这方面其实有着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传唤同案犯有何规定? 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 接受讯问,性质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 《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


·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
      一般为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的都是专业的律师,但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进行刑事辩护,这就需要在委托律师的时候能够进行选择。那到底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当有亲友被传讯、拘留、逮捕、起诉、审判之时,如何选择刑事辩护律师,才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其权益呢?此时聘请一位刑事律师是非常必要的。然而,什么样的刑事辩护律师才是值得您信赖的?如何判断一位刑事辩护律师的优劣?这是一个令很多人迷茫的问题。...


·在我国嫖娼被抓拘留多少天
      嫖娼容易引发生活中的很多不特定的犯罪因素,除了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之外,对于自身来说,也是不利于家庭幸福的。所以,我国对于卖淫嫖娼一直都是处于打击的阶段。对于嫖娼的人员来说,如果被公安机关查处的话,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在我国嫖娼被抓拘留多少天? 一、在我国嫖娼被抓拘留多少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