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要是夫妻已经没有感情了,而还要勉强在一起的话,对双方都是不好的。此时建议最好尽快办理离婚手续,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知道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办理离婚手续。
   一、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协议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如果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暂时居住地民政部门一般不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1、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去当地法院立案即可。
  2、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可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3、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4、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起诉一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离婚障碍。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具体手续不同,同时在办理相应手续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文件也是不同的,至于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通常协议离婚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合法的,没有产权的车库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用着都没什么问题,除非都没房产,对于抱着的目的购买者来说,这有点类似于小产权房,没有权利转让凭证的交易始终存在风险,很可能出现一位二买的问题。二、无产权证车库不能买卖无产权证车库是不能买卖的,购买没有产权的地下室车库,意味着购房者可能要承担无产权、无法二次交易以及拆迁不能获得补偿等风险。如果开发商是把车库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独...


·如何通过车牌号查询车主信息?
      如何通过车牌号查询车主信息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查询的,如果确实有需要的话可以通过下面几个方式查询:1.找保险公司,知道车牌号想要查询车主姓名的人,可持有效证件到保险公司,按对方车牌号报建方式,可以申请查询到车主姓名,但是保险公司出于对车主信息的保护,需要的手续会很繁琐。2.去车管所知道车牌号查车主姓名,可以去车管所出示相应的证件和办理相应的手续就可以查到,不过车管所需要收费。3.到公安机关以合法理由进行查询。只有交警部门和授权律师才有权查询...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怎么确定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怎么确定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


·无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要交么?
      按道理企业租用房屋用来办公时,需要和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企业后期凭借租赁合同进行印花税的缴纳。可是因为某种原因,企业没有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那么企业无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要交么?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下面给您做个简单分析。 一、企业无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要交么? 企业无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是必须要做的,我国近年来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虽然呈现出有所下降的趋势,但是依旧很多。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数不胜数。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后,等治疗完后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如何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实发应发按哪个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实发应发按哪个计算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应当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你的误工费可以从发生事故住院计算到休息结束。 根...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大的,其中财产方面的损害都还算好,尤其是在人身损害方面,有的肇事者可能倾家荡产都赔不起。那现实中,要是出现了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的情况,此时作为受害人应该怎么来处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 2、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汽车进入千万户家庭,但是驾驶汽车却面临着许多交通违规的问题,许多人可能对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并不了解,造成了相关经济损失,除此之外,交通违章处理期限是多久?通过下我们将为你详细解读这些信息。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般来说,交通违章罚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现场开具违章罚单,另一种是电子眼的拍摄记录下的违章。首先来看第一种违章罚款滞纳金的产生方式:现场开具违章罚单。一般是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然后开...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肇事司机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处罚。但是很多人对于判刑的标准不是十分的了解,那么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定罪标准1、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


·个人股权转让要交增值税吗
      个人股权转让要交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是很常见的,常见于公司之间或者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有着自己的一套流程和规范,股权转让意味着一项重大的交易在进行,那么,股权转让要交增值税吗。股权的转让,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发生股权的交易,股权的所有人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按照税务法要求缴纳增值税,但是增值税该如何交纳,可以到下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个人股权转让要交增值税吗 对单位和个人的股权转让行为,原营业税和增值税均未将其纳入征税范围。具体而言,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