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章罚款标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违章罚款标准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 金额
  
  119400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121001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1002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2202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
  
  122203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
  
  135000 逆向行驶的 200
  
  136001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100
  
  136002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100
  
  137000 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00
  
  138001 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 100
  
  138002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禁线、警告标线指示 100
  
  138003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00
  
  139001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100
  
  142001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 200
  
  143100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50
  
  143200 不按规定超车的 200
  
  144001 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减速让行的 100
  
  1451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200
  
  145101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 200
  
  145102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 200
  
  145200 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100
  
  146001 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200
  
  146002 通过无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未减速或停车 100
  
  147100 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200
  
  147200 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00
  
  148101 机动车载物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100
  
  148200 运载超限的不可解物品,未按交管部门规定行驶的 100
  
  148300 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行驶的 200
  
  149001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100
  
  149002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 200
  
  151001 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0
  
  151002 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0
  
  152001 机动车发生故障尚能移动,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 200
  
  152002 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规定报警的 100
  
  153100 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 200
  
  15320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非执行紧急任 200
  
  155100 拖拉机在禁行道路上行驶的 50
  
  155200 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 100
  
  156100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的 200
  
  164200 遇有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机动车未避让的。 100
  
  167000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00
  
  168200 非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牵引机动车的 200
  
  170200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 200
  
  19110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500
  
  191201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00
  
  191202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2000
  
  191301 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
  
  192101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未达20%(含)的 500
  
  192102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50%(含)以 1000
  
  192103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的 2000
  
  192104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0
  
  192201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含)的 500
  
  192202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2000
  
  192203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1000
  
  193201 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 200
  
  193203 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拒绝驶离的 200
  
  19510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10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100
  
  195103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100
  
  195104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50
  
  195201 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202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6103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196104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196106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 1000
  
  说明:查到自己的车辆有违章记录的车主请尽快到绍兴交警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会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绍兴交警车管所将停办车辆的年审、换证等等一切业务,所有后果由车主承担。
  
  注: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500元起,超规定5码多加100元
  
  二、处罚规定
  
  违反限速规定四种情形不再罚款扣分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去年年底曾发布《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最受司机们关注的要求莫过于,明确了4类只警告不罚款、扣分的情形。 [2]
  
  指导意见要求: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一)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二)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三)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2]
  
  新规对4种情形只警告不罚款不扣分的要求,是一项体现人性化执法的措施。但交警指出,这些要求并不是鼓励超速,即便是上述4种情形,也已构成交通违法行为,仍将被抓拍记录,只是处罚上有所调整。而如果这些行为造成后果,仍将被追究责任。交警提醒,驾车上路安全第一,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超速。
  
  综上所述,关于违章的相关处罚标准广大驾驶群众应当引起重大的关注。尤其是关于饮酒驾驶车辆的过程中,交通执法机构对于饮酒之后的醉驾酒驾行为是进行严厉打击的,这不仅关系到驾驶员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是保障他人的生命安全。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业欠款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清收,而且要由合法的专业人士采用合法手段清收。 1、企业要对欠款进行清理与分类。企业运转时间长、客户复杂、人员变化大、地理分散、欠款的...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产业业发展迅速,城市也不断地扩大发展,进而就出现了拆迁,很多地方的拆迁补偿款也是相当的可观。对此很多人就会想自己家怎么不拆迁,这样就可以少奋斗好多年。下面就由我们解读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  城市改造房屋被拆除,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


·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 1、不可以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赔偿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据此,如果已经办理离婚证,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讨债不让企业生产违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给别人借钱,但是,由此而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借钱给别人之后,是很难要回来的,因此,这个时候,我们有时候会委托讨债公司去帮我们讨债,那讨债公司合法吗?如果说我们去讨债影响到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话,那么我们的讨债是受法律保护吗,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呢?相信有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是不清楚的,那么我们就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个简单的分析和说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首先,我们说假如我们向一个企业去讨债的话...


·借条写的别人名字诈骗行为怎么处理?
      借条写的别人名字诈骗行为怎么处理? 一、借条写的别人名字诈骗行为怎么处理? 借条写的别人名字诈骗行为若满足诈骗罪立案标准后可以报警处理,果名字都是假的且拒不归还借款,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采用了欺诈的手段,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在线咨询 >不管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纠纷,当事人要想成功维权,就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能够证明自己的诉讼事实和理由。那么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在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呢?如果债权债务当事人要打债务纠纷官司,那么这个债务纠纷官司怎么打才行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一、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


·遇到上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上司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上司欠钱不还可以直接向对方主张希望其履行债权偿还责任,依旧欠钱不还不见面可以向法院起诉,此时需要收集一下三方面的证据: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比如借条、关于借钱的短信或邮件往来、证人证言等。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三年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只要不侵犯对方的权益,录音是可以的。3、收集对方财产信息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立案范围,因此即使通过刑事案件可能也无法立案;但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则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对方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进行高消费等。二、老赖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老赖欠钱不还可以报...


·具体民间借贷中有何法律风险
      民间借贷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是比较普遍的,比如在遇到经济困难而向亲友借贷就属于民间借贷。不同于有严格法律规范的银行借贷,民间借贷有不少风险,具体民间借贷中有何法律风险呢?此外,借贷双方在民间借贷中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以避免遭受损失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民间借贷中有何法律风险 1、款用途的风险。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如发现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贩毒,赌博,...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发行条件有哪些?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发行条件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在银行存款到期了,如果不想把存款取出可以选择延长存款期限,那么同理假如债权人购买了债券,债券到期了如果不想被赎回,想继续持有,这种情况还是有发生的,这当中就涉及到可续期公司债券。那么到底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一、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又称“延续债券”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在债券到...


·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
      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对于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很多人总是搞不清楚,尤其是当此项债务可能是一方在结婚前所借的情况时,他们更搞不清楚自己该怎么偿还了。那在法律上,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与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