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近些年,石家庄市加大了城中村改造力度,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回迁房。由于回迁房价格较低,经济条件一般的老百姓就想买一套回迁房。那么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来做个大致了解。
  一、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
  很多石家庄市民会纠结回迁房到底可以买吗?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二、石家庄回迁房可以办理产权登记么?
  回迁楼也可办产权登记。回迁楼产权初始登记时,市房产管理部门依据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出具的城中村改造计划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及质量验收证明将回迁楼登记在相应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回迁楼转移登记时,市房产管理部门依据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出具的认定公函和回迁安置户名单及城中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合同)办理产权登记。二次上市交易时按现行政策等价值部分免缴相关税费。用于村民在城中村改造后基本生活保障的经营性用房,整体确权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买时一定要注意。2、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3、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综上所述,回迁房只要办理了房产证,其完全可以当做二手房来进行买卖。所以对于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这个问题,我们给出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购买石家庄回迁房还注意一些问题,在购买之前一定要审查其产权是否具备,同时,要和卖方通过签署买卖合同来规范买卖行为


·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况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营业税的。那您知道免除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吗?而要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话,营业税又是怎么收取的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


·在现代这个社会,购买房屋几乎是每一个家庭都会考虑的一件事情,
      在现代这个社会,购买房屋几乎是每一个家庭都会考虑的一件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有经济能力去购买新的房屋的,更多的家庭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并不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中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卖方违约情形 1、卖方违约与继续履行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卖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已公证的委托书。 2、买房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3、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经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赠与书或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分割协议书、房地产交换协议书。 4、设定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提供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和协助执...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技巧有哪些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技巧,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的一些注意问题。如果购房者能够尽量注意这些问题的话,那么签订出来的房屋买卖合同肯定是能保护自身利益的。 (一)购房者要注意关于定金的约定。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


·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
      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房子的纠纷问题比较多,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分割房产,在分割的事后难以平衡双方的利益,因此在就起诉里婚,按照相关法规中的规定法院来做评断,以此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后会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并为赠与书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房产...


·重庆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重庆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 一、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 税类: ①契税按产价2%; ②印花5元。 费类: ①登记费80元; ②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 ③工本费20元。 二、如何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①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④房产登记申请书; ⑤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


·现实中进行房屋的租赁,主要是两种用途,一种是租赁民用住宅用来
      现实中进行房屋的租赁,主要是两种用途,一种是租赁民用住宅用来居住使用,另一种就是租赁办公用房拿来开办公司了。其中,租赁的房屋情况不同,那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具体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居民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居民住宅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


·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
      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 一、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 老人的房子女婿一般没有继承权,特殊情况下可以享有继承权,即丧偶后仍然继续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在实践中,离婚后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


·结婚后卖房现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当代社会,房子可以说已经是婚姻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但往往离婚现象也非常常见,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结婚后卖房现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