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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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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权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权吗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二、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综合上面所说的,共同抚养孩子只要是两个人协商好的话,是可以一起带的,这样也可以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权吗,可以共同拥有吗?就要看两个人是怎么协商的,只要协商好的话,法律是支持的。
  
  
  


·存疑不起诉后能否要求国家赔偿
      存疑不起诉后能否要求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请求赔偿的违法侵权情形,应当依法确认,未经确认有违法侵权情形的赔偿申请不应进入赔偿程序。第7条又规定:有下列...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
       夫妻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的,此时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都是规定了一定的程序的,只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才能顺利的离婚,拿到离婚证。那您知道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 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


·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那么,根据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一、复婚后再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一、复婚后再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协议、诉讼是复婚后再离婚财产分割的固有方式,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


·实体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
      在当事人进行相关国家赔偿申请时已经是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核的,但是由于部分环节的出错相关赔偿是属于不符合实情的。那么,实体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再次申请审查的,同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有力的新证据。 一、决定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第三十一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
      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往往有很多种,小三、家暴、遗弃也许是这些原因中最为残酷的。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弱势的一方,法律上规定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也就是说,在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都会受理。同时,如果是因为夫妻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等侵害行为而导...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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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取儿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争取儿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1、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主要是因为两周以下的子女处于哺乳期,原则上女方抚养对子女的成长更为有利。但是原则上女方抚养,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也会排除女方抚养的可能。例如,女方有传染性疾病、有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尽管子女在两周岁以下,也有可能由男方直接抚养。2、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双方不能...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有权。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 ...


·夫妻协议离婚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怎么办手续 (一)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必须平均分配。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因一方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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