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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如果我们想注册公司的话,首先得有注册地址,这时可以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确定办公场所。租房就要和出租方签署租房合同,那么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收集了一篇范本,接来下让我们一同做个了解。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 路(街)_____ 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 元。
  租赁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_____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益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仅作为_____ 用房。
  五、房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产,甲方将提前_____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的房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产,应提前_____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简易租房合同。
  七、简易租房合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_____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简易租房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简易租房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四、本简易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 日?
  总之,我们和他人合伙注册公司时,要事先确定好办公场所等事项。对于和出租方订立的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要做到条款清晰,内容全面。否则,如果后期因为租房合同引起纠纷,就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合同条款完整的话,即便双方发生争议,也有处理解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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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在大城市申请两限房特别难,但因为两限房的特殊性质,大多都修建在城市郊区,因为城市的发达交通设施相对都比较方便,但还是对一些上班的人和上班的距离有很多,所以很多人在申请到两限房没过几年就想出售,那两限房买卖,都会有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呢?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满5年的,不得出售,确需出售的政府折旧后回购。满5年的,购房人应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后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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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多人都在为第一套房子奔波的时候,有些有条件的人已经计划出售自己的第一套房产,重新购买新的房子了。所以,目前各省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是非常火热的,不过,因为二手房买卖产生购房纠纷的也不在少数,您在求购二手房的时候,千万要事先了解一下相关知识。下面是为您整理的长春二手房求购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长春二手房求购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注意审核卖方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 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应注意房屋是否归卖方所有,其是否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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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房屋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条件 租赁合同有效; 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 2.买卖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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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也有人称之为同住人,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现实中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变更承租人。现分情况列举如下:第一种情况,变更给第三人。这里所说的变更是由承租人去变更的;所谓第三人,即与该租赁房屋无相关人员,...


·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现实中,进行房屋租赁的很多时候都是租赁的私房,但这也不排除租赁公房的可能性。实践中,要是租赁的是公房的话,则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减免租金的,那到底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1)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 (2)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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