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卖车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谁都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带给您的也是痛苦,所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要公平的处理,但是,也有一些司机会想要在还未处理好事故的时候,就转卖事故车辆。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卖车吗?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卖车吗
  
  1、机动车事故未处理不可以转让的。
  
  2、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卖车吗,我们要注意,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在事故还没有处理完的情况之下,是不可以进行转卖车辆的,所以,我们如果真的想要卖车的话,一定要等事故处理结束才能进行买卖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由于驾驶者违章操作导致的。对于肇事者不仅要进行相应的赔偿,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此,我国制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该司法解释的内容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


·一、修车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修车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是否索要误工费
      交通事故是否索要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能向对方索要哪些赔偿根据交通事故受伤情况的不同,受害者可以要求以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


·交通肇事如何赔偿
      驾驶人在道路上驾车行驶,如果不按照有关的交通道路安全法规,那么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虽然是一种过失行为,但是依然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驾驶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在交通肇事造成的事故中受到了损害的受害人,如何向交通肇事驾驶人索要赔偿呢?一般来说,依据交通肇事驾驶人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不同,赔偿的方式也有两种:(一)协议赔偿这种赔偿方式,一般是交通肇事的后果不太严重的情况下,为了省时省力,不浪费资源进行的一种赔偿方式。一般说来,在交通...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一些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后私了,同时进行快速理赔。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一)如两辆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先要立即停车打开双闪灯,然后下车检查车辆损失情况。 (二)在查验完车辆损失后,双方当事人要互相查验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还有交强险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三)确认证标齐全后,双方...


·交通事故调解结果都有哪些
      在公安交警的主持下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若最终能够调解成功的话无疑是最好的。而要想启动调解程序,就需要当事人都具有调解的意愿。同时对于调解的结果,其实也是有多种情况的。那常见的交通事故调解结果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调解结果都有哪些 1、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2、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有的人会履行自己的责任,但是呢有一部分人,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有的人会履行自己的责任,但是呢有一部分人,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是这样的话,情节严重者应该先把伤者送往医院,不用害怕对方不负责任,我国有法律作支柱,如果对方不出相关费用的话,我们可以请交警帮忙,如若不行,便可以通过司法方式来解决,安全是最重要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方不来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为您详细解说。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方不来怎么办 在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做出了认定 第四...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什么
      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交警根据现场的勘验、检查等对事故作出一个责任认定,之后必须向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您知道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什么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进行具体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什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如何快速有效的解决交通事故,成为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不仅可以节约当事人的精力、财力,也不妨碍交通堵塞。接下来,我们就跟您一起了解一下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流程的事宜。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该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先当事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还可以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在法院的选择上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对于发生纠纷之后管辖地的问题其实法律上也是做了相关的规定的。下面给您简答介绍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怎么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怎么确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一旦诉至法院,权利人要考虑的是要到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类纠纷按性质属于侵权类纠纷,因此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


·一、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到哪个部门?
      一、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到哪个部门?公司不依法给员工交纳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法定义务。二、公司应该在签好合同后多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
13057670467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