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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不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误工费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误工费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误工费的赔偿也是有法律规定的,不符合要求的一般都不会得到这笔赔偿,而对于因工伤或者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都不会赔偿任何的损失,但是这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是必须要发放的,不能有任保扣克的行为,所以,在申请赔偿的时候看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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