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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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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我国的法律严谨,对于犯了罪的人会处以判刑的惩罚,但最终还是为了教育犯罪者,以教育为主,而不是惩罚为主,所以会有缓刑的机会,罪犯在缓刑期间要好好表现,在缓刑期内表现的好,遵守法律,不违法,知法犯法,即有机会改变原有的判决,可以撤销原判,若继续违反法律,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累犯自首能被判处缓刑吗?
      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不少人由于畏惧被处罚,会逃逸,但是不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由于心存畏惧,会到公安机关自首。根据我国司法机关的规定,罪犯自首是会减轻处罚的,那么,累犯自首能被判处缓刑吗?司法机关在审理累犯时,该如何量刑。 一、关于累犯是如何量刑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


·怎样算私闯民宅定罪标准
      怎样算私闯民宅定罪标准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标准也就是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新刑法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
      新刑法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我国刑法中的...


·犯罪既遂形态类型是怎样的
      犯罪既遂形态类型是怎样的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2、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


·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是严打毒品一事的,所以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特意做了比较宽广的定义进行处理这类案件。首先,我们无需知道这些毒品具体是属于哪一种类的,不管是鸦片也好还是海洛因,只要行为人知道这是毒品并且是非法持有者,那通通都会触犯此罪。还有一点可以看出这一罪名的严苛之处在于数量上,此罪要立案对数量是有要求的,但是这个数量一般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最低的要求就50克,那得有多轻呀。所以只要持有毒品尽管是持有少量的毒品,也是构成此罪。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


·刑法自首情节的规定有哪些
      有的刑事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选择的辩护方向可能是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这些情况下虽然也是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却可以从轻或减轻作出处罚。那我国刑法自首情节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法自首情节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中对自首的规定自首包括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第1款规定的是一般自首,第2款规定的是特别自首(又称之为准自首)。二者的构成要件有所不同。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调解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调解吗?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可以调解,故意毁坏财物罪属刑事范畴(《刑法》第275条),公诉案件(检察院起诉)不可调解。但如果是自诉(个人起诉)的话,那么在民事一项上可以调解,但在量刑与否或多寡的范畴上也无法调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


·刑法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怎样
      刑法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怎样?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本罪与他罪的区别1、对于伪造货币...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怎么进行
      一、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怎么进行 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在询问证人的时候应该个别进行,告知证人应当如实的提供证据,并对叙述制作笔录。 二、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1、询问证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证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询问证人有助于侦查人员发现、收集证据和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查获犯罪嫌疑人,揭露、证实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所谓证人,就是指凡知道案件情况而被通...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二是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违反法定办事程序,随心所欲地违法处理公务。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这种“玩忽”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会应该怎么判刑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一般涉嫌聚众斗殴罪,具体怎么判刑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而定,包括行为人年龄、社会影响程度等等。一般判刑标准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法定加重处罚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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