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是否算工伤?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是否算工伤?工作中突发脑溢血不应该算作是工伤。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可以享受非因公负伤医疗待遇。如果单位未给其购买医疗保险,则需在社保范围承担相应医疗费用。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职工在工间休息时间,仍属于上班工作时间,但是职工被砸伤事故并没有发生在本单位区域内,而是发生在别的公司楼下,所以事故责任不应该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受伤害职工所受损失的赔偿问题。属于受伤害职工与应对此事故负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民事赔偿问题,不属于工伤保险范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但也有例外,比如,属于单位管理的职工宿舍,因墙壁倒塌砸伤工人,造成工伤事故。“视同”条款应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是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而第十五条规定的是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形。对劳动者而言,不管是“认定工伤”还是“视同工伤”,对其最终享受的工伤待遇是没有任何影响的。立法者之所以使用了不同的用词,应该讲,更多地是来约束执法者和司法者的。所谓视同工伤,也就是说,这类情形本不应属于工伤的保护范畴,但考虑到其与工作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从而作为工伤对待。那么也就意味着立法者在对这种情形作出立法时,其立法的天平已经有所倾斜,作为执法者在适用这些条款的时候,就应当严格依据法条的规定。综上所述,许多本身就存在脑溢血疾病风险的工作者可能会在某个因素的作用下,恰巧在工作的场合中引发了突然的脑溢血而送入医院治疗的,此时劳动者如果无法证明病情是由于工作引起的,就不能让单位负担相关工伤的赔偿责任。
  
  
  


·倒闭企业员工赔偿标准
      倒闭企业员工赔偿标准 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合同住址应该怎么填劳动合同住址在填写时写的必
      劳动合同住址应该怎么填劳动合同住址在填写时写的必须是职员的经常居住地,必须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户籍所在地一般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致。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上住址怎么填首先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一般是现住地址和身份证住址都要进行填写的。现在企业的劳动合同一般包含户籍所在地及员工现在的住址,这两个住址都是需要进...


·买断工龄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一方由于工作上的原因让被所在单位买断工龄了,此时会获得一部分买断工龄的钱。那这个买断工龄款是否算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而要是现役军人的复员费呢?又该怎么定性?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买断工龄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法律上,对于婚姻期间,买断工龄获得的补偿款性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法理上以及在司法实践中,买断工龄补偿款具有非常强的人身性质,并且带有一定的再就业风险,如同婚姻法规定的‘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


·劳动合同夜班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夜班的规定内容有哪些?《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自主创业,也越来越多的企业注册;虽然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我国有严格监控流程,但是也存在着部分非法公司或者个人,编造、制造假的地址欺骗工商局,取得工商登记,这些造假公司注册地址的行为是需要承担非常重的法律后果的。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公司注册地址分类和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 设 ...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标准是怎样的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标准是怎样的? 城市里的高楼大厦目前基本上都会采用玻璃幕墙的设计,由于玻璃幕墙裸露在外,需要经受风吹日晒等各种极端天气,所以对玻璃幕墙的工程质量的监控,也是各个工程的重心之一。那么,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标准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幕 墙 工 程 本节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 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设计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一般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积极的去寻找工作,在找到工作后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能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一、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


·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么,回家做工作是否算加班
      有的劳动者正常上班做不完工作,就想到可以把工作带回家,这样还能向单位索要加班费。那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若算的话,单位就要支付该劳动者想要的加班工资。下面,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 现代办公室里的许多工作都可以带到家里继续做,那么“黄金周”在家工作的人拿的到工资吗?这要分两种情况看: 1、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在家...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时效是多久?工伤认定是60天,伤残鉴定是15天。先向上级劳动部门申请复议,如果仍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决定书:如对本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曰内向市人民政府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委托加工合同买卖合同区分主要是什么?
      委托加工合同买卖合同区分主要是什么 公司和生产厂家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是属于承揽合同当中的一种,在生产厂家将物品加工完成以后,公司肯定还要和销售物品的商家签订买卖合同,应该说委托加工合同和买卖合同这两者之间,合同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并且还存在着其他方面较大的差别。下面本站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委托加工合同买卖合同区分主要是什么? 一、委托加工合同买卖合同区分主要是什么? 1、标的不同。 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


·面对亲人的离世,不少人都难忍心中的悲痛,也常常被劳动法规定
      面对亲人的离世,不少人都难忍心中的悲痛,也常常被劳动法规定丧假几天的问题所困扰。丧假纠结几天?丧假时是否照常发放薪资?我们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