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购房须知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二手房一般是指不是新开发的楼盘,已经买卖或者居住过,在房产局有过备案登记的房屋。在房价日益增长的现在社会,二手房已经成为许多购房者的选择,那么,二手房的购买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二手房购房须知。
  一、二手房买卖途径
  二手房的买卖途径很多,有实体店与网络两种。
  1、直接到房产中介实体店
  去实体店了解当地的二手房信息或出售房子是最直接的的方式,但也有不足之处,就是浪费时间,不能第一时间得到最新的信息!
  2、房地产网站
  也可通过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来促成买卖。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收集的买卖双方信息,很大部分是通过网络获取的,因此,无论是买卖双方80%是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汇聚到经纪公司的。
  二、二手房购买须知
  1、房屋买卖的双方要建立信息得沟通的渠道,买方必须要了解房屋的整体的现状以及产权的状况,要求房屋的卖方必须要提供合法的证件,其中就包括房屋的所有权的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其它们的证件。2、如果卖方所提供的房子是合法的,可以上市并且进行交易,买方那么以交纳的购房的定金(交纳的购房的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需程序),买卖的双方在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或者称房屋的买卖契约)。买卖的双方要通过协商,对房子坐落的位置、产权的状况以及销售的价格、房屋的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的办理等全部达成了一致意见以后,双方要签订至少是一式三份房屋的买卖的合同。3、买卖的双方要共同向当地的房地产的交易管理部门来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的双方在向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提出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是要查验有关的证件的,审查产权,对于符合上市的条件的房屋会准予办理过户的手续,对没有产权或者部分产权又没有得到其他的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的情况要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有很多的陷阱,一定要查看售房者的相应的产权证明以及身份证明,房子一房多卖或者卖空房的情况出现。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决定,二手房市场越来越繁荣,一套优质的二手房售价可能比新开盘的部分房产售价都要高。但我们在这里要说的是,二手房虽然能为我们节约成本,但二手房市场的陷阱还是很多的,牢记我们告诉您的二手房购房须知,才能在众多的二手房中选择出优质的二手房源。


·三年限售的房子怎么卖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不存在无效情形,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不能及时过户,不能从法律上获得房屋产权,风险很大,容易发生一房二卖,因为现在房产增值很快,在利益驱动下,有人铤而走险,不建议购买此类房产。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文件《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实现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函》。文件中显示,为统筹房地产市场调控,提振市场信心,经百城办例会研究决定,现取消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的交易时限,取消已撤销备案...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有哪些?
      在我们进行买房的时候,经常需要进行贷款,按揭贷款买房,变的越来越常见和普遍,很多人会选择用这种方式来进行买房。那么,您知道按揭贷款买房手续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按揭贷款买房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


·一、离婚后一方婚前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后一方婚前按揭房产怎么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取得产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


·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
      在生活中,可能很多人听说过开发商卖房欺诈,但很多人并了解什么是买房欺诈,更不知道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简单地说,买房欺诈是指开发商对购房者做出虚假承诺等,欺骗购房者的行为。至于开发商卖房欺诈怎样预防,下文将为您做一个比较详细的解答。 一、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 (一)商品房买卖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在商品房买卖中,必须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该许可证,那么这样的房屋再好也不能购买。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一...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在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中,一般会提供不同的补偿方式让被拆迁人选择。瓮安县是贵州的一个县城,当地的拆迁补偿也受到人们的普通关注,而政府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拆迁补偿方案,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看一看当地的拆迁补偿会有哪些内容。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为了加快旧城改造建设步伐,确保县城规划区改造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


·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
      现在租房的人很多,那么房屋租赁要注意,有些房东只知道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国家的法律有哪些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房屋租赁税率 ,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 房屋出租要交税是: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的百分之五交...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一、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2、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当中,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那若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定不明的地方,应当和对方认真协商,重新达...


·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为了避免对方分财产,而选择拿着夫妻共同财产,以他人名义在外购买房产。那么对这样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际房产的拥有者。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此种方式最为“高超”,成本也较大,因为多要支付交易契税。一般适用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


·房产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房产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一、房产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1、现在律师收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律师自主定价的形式。 2、具体指导价由各个省制定,所以各个省得收费标准并不一致; 3、关于房产纠纷,可能涉及的类型有行为诉讼和财产诉讼两类,如果是行为诉讼,涉及解除合同的,可能并不涉及标的金额,收费相对较低;如果涉及财产诉讼,比如给付类诉讼,则需按照给付金额计算律师费,相对会比行为诉讼要高。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一)首先要注意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5、应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