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转夫妻财产移如何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非法转夫妻财产移如何处理?非法转夫妻财产移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为防止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最好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尤其要注意对方以孝敬长辈等名义将财产转移。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一方已在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后又发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可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财产转移情况较为复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调查取证,保障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方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私自将财产移往他处,或将资金取出移往其他帐户,脱离另一方的掌握。转移财产有时和隐藏财产有相似之处,一方私自将财产转移至他处,往往去向也不会告知配偶,这也可以说是一种隐藏。所不同之处是,一般的隐藏是配偶根本不知道有该项财产的存在,而转移,则是双方均明知该项财产存在,只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转走以达到脱离另一方掌控的目的。转移的财产即使不知道去处,必要时也可以根据财产最初存在的证据直接判决分割,而不论去向,而隐藏的财产,由于一方根本无从得知,也就谈不上分割。房屋为不动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转移的,从转移的定义看,是财产的归属并不发生变化,只是将财产移往他处,或将资金移出。而房屋是不动产,不能移动。但是认为仍然存在转移房产的行为,即表面上,产权人将房屋以赠与甚至“买卖”的方式转让给了第三人,但该第三人实际上却是产权人的亲友或事先串通好的人,目的是将房屋从产权人名下暂时转移走,待将来离婚后再返还或以第三人的名义出售后,售房款再私下交给原产权人。这种转移房产的特点,一是转让的无偿性,即要么是明确的无偿赠与行为,要么是没有发生实际售房款交易的虚假买卖行为;二是房屋或房屋的价值最终会以隐蔽的方式回到原产权人手中。在离婚诉讼类型的案件当中,其中一方可能存在着恶意转移财产的现象,对于另外一方的一些具体的财产方面的利益就会得到损失,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法律对于当事人的一些权利方式也做出了救急规定,比如说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哪些情形下离婚必须起诉
      很多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往往都会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相对诉讼离婚,这是很简单、方便的了。但有些特殊情况下的夫妻关系,法律规定必须起诉离婚。那到底哪些情形下离婚必须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离婚必须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


·婚姻法中关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怎么支付?
      父母有抚养自己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且即使父母之间解除了相应的婚姻关系,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却依然需要父母继续履行,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情况,对子女进行分配,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那么婚姻法中关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怎么支付?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


·一、调解离婚放弃抚养费还能再起诉吗?
      一、调解离婚放弃抚养费还能再起诉吗? 是可以的;想要抚养费的话,可以再以新的案由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只要您能够证明现在您无力承担孩子所有花费的话,一般法院都会支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1、婚内养小三生孩子不一定是重婚罪,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重婚有两种情况: (1)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2)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


·离婚诉讼程序抚养费问题有哪些?
      离婚问题一直以来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也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我国近几年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有关于离婚问题的详细规定,来保障问题顺利解决,那离婚诉讼程序抚养费问题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律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分居两年法院能否判离婚
      分居两年法院多久判离婚,需要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判定。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4、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重婚法定刑处理是怎样的
      重婚法定刑处理是怎样的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中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子女最高兴的是看到家庭和睦相处,而事情往往不尽人意,总有情况使得父母双方感情不合导致离婚,这时候他们就需要协商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情况,那么对于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下面通过我们收集的资料为您解答。 一、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离婚要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要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对方需要给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原则上: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时,互相不需要给抚养费;如果都是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每月给抚养费,原则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小孩上学生活...


·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男方要承担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我国法律明文对探视权做出了规定,女方不得无故拒绝男方探视孩子,否则男方有权起诉对方。那么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


·一、离婚协议书上盖什么章,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协议书上盖什么章,怎么规定的? 协义离婚,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如果双方想到民政拿离婚证,在离婚证上才盖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协议书不用盖章。 二、离婚的条件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