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名股东对外的债务责任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隐名股东对外的债务责任是怎样的?隐名股东对外的债务责任是需要与显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既然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其应在出资额限度内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责任,如须追究公司的股东责任时,隐名股东不能免责。二、隐名股东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在当代社会现实中确实很多的股东他们是进行了实际的出资,但是在股东的名册当中记载的都不是他们的姓名,是由其他的人员来代替他们的,这就是属于显名股东在对于公司的债务进行承担的方面是有一定的规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起诉之前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起诉之前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起诉之前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2、请求。3、认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


·网上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
      网上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2、调解。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解与和解都是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但调解是在独立的第三方的支持或者是见证下进行调解的方式,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主持调解的过错和程序,双方达成一直意见后,法院会...


·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
      人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生活中却常常出现债务人赖帐的情况。因此,如何顺利讨债就成了债权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即需要知道讨债的方法。那在实践中,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呢,换句话说,债权人讨债的途径都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 (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二)调解法。讨债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在政府过去的交易事项中都会涉及什么潜在的责任义务?而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都包含了哪些?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对相关问题有不太清楚的,可以阅读下面文章,我们就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析,但愿可以帮助你解决疑惑。 ?????? 一、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 (一)显性政府或有债务 隐性债务即没有正式确认的、在某一事件发生后才产生的政府债务。显性直接债务通常指财政预算列出的政府债务。 1、国家...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在会议期间,如果经法院的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同时法院可以行使拘传的权利,并且给予罚款的惩处。那么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到底承担着什么责任,扮演着什么角色,债权人和债务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区别在哪里呢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


·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的讨债难度系数较大,这是您公认的事情。而且在债权人过世后,还会出现有些债务人还会以此为理由,不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 债权是否可以继承?这要根据具体的债权形式不同导致的答案不同。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


·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时要注意什么
      如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每张银行卡都有固定的卡号,而且日后当我们需要从银行借贷或者还款时银行都可以从所办理的卡中扣除。但是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办理的银行卡,那么这张卡就属于双方共同账号,而现实中在进行还贷的时候,有时是用个人账号还的,此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时要注意什么1、首先,既然是两个人已经结为夫妻,那么婚后的财产就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当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时一定要两人同时知晓,不能够私自处...


·债权人撤销权案件赠予撤销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案件赠予撤销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一、债权人撤销权案件的行使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1、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


·怎么证明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怎么证明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证明债务,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公积金按揭提前还款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积金按揭提前还款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自由还款模式,提前还款是无任何违约金的。提前还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部分提前还贷。每次偿还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现金,需主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还款银行办理并签定借款补充合同。提前部分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以下3种方式继续按月归还剩余贷款本息:(1)不改变月还款额,缩短还款期限;(2)不改变还款期限,减少每月还款额;(3)缩短还款期限,增加每月还款额。另外一种是一次性还清...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是生活中常有之事,当欠款人不愿意还钱时,借款人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也就是提起诉讼来强制要求欠款人履行债务。那你知道民间借贷是怎么起诉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民间借贷怎么起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怎么起诉的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