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房屋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是家的象征,让人有安全感,此外,房屋还是夫妻甜蜜生活的住所,是他们心理的归属。可当夫妻离婚时,它就成了一把利刃,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一)用他人身份购房。
  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
  (二)买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三)受赠、继承未过户。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
  (四)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会做出种种限制。
  (五)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
  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二、哪些房产离婚时是不能分的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四)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在离婚就房产做出分割的时候,需要注意,并不是任何房屋都能进行分割。那么夫妻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


·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材料有哪些
      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材料有哪些?(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书;(三)当事人的合法资料;(四)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认可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注意以上证件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时候,需要房东本人及承租人一同前去进行办理。二、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很多,具体而言有几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


·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虽然什么类型的房产在购买的时候都是有一定风险的,但就产权方面的风险来看,主要还是体现在二手房上。有的人购房心切,正是被人利用这一点,将本身自己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产权的二手房出售给他,为避免落入对方设置的陷阱,损害到自身利益,建议当事人最好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一、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1、二手房“卖房者”非二手房的产权人。 (1)某些不法之徒利用其正在使用二手房或手中持有已经作废的房产证之便利,进行欺诈。...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割?1、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而且争议最多。我国婚姻法对此种情况规定,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2、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


·贷款他项权证出来之前发现房主欠包烧费怎么办?
      在我国住房对我们的意义非常重大,不但体现我们家的概念,还体现了我们对生活的追求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二手房由于价格便宜,小区配套设施完善在我国的房屋交易市场较为常见。那贷款他项权证出来之前发现房主欠包烧费,这类事件我们该如何解决呢。包烧费即供暖公司向提供热量费用,简单来说就是热费。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才能彻底解决,因为合同法有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包括房产转让合同也有相关条款。你购房前产生的费用,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你是无需承担责任的。应该直接向...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根据房屋权属性质来分类,房屋包括了动迁房和商品房。因为对房屋区别不正确,没有一定的房产知识,购房者在购房之时容易吃大亏。那么动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动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1、定义 动迁房:即安置房,这类房屋被拆迁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是承租人来居住使用的房屋。商品房:兴起于80年代,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及地段、层次、朝向、...


·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在现实中生活中,有不少购房者不太注重选择付款方式,多半选择听从开发商建议的付款方式,最后在付款时,才发现开发商为自己推荐的付款方式对自己很不利,因此,建议想买房的朋友最好向了解一下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一、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一)一次性付款 在当前持续加息的背景下、一次性付款的好处是减少利息支出,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这种方式操作比较简单,就武汉市目前一次性付款的折...


·一般对于房产能财产分割吗?
      一般对于房产能财产分割吗? 能财产分割;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 可以拿回来,并对产权分割和过户处理,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有: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不管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购买二手房,购房者所需要支付的价金都是比较多的,而房屋又关系到自己、家人日后的居住问题。因此,在购买的时候还是要小心为上,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才能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那到底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对大量案件的总结及实践经验,二手房买卖时应该重点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方面: 一、注意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 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时,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因为未依法...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 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通常是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有些人有私房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下里收藏,等到离婚时也没有拿出来,但是离婚后拿来用时被发现。那么,另一方便会要求重新分割,但得确定是否有权利再次分割。 首先,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个人的婚前财产; 2、个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