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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1、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的,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每周不能超过24个小时。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根据曾经的劳动仲裁案例,也是要付加班费的,支付标准跟全日制相同。2、是否要签订用工协议答案是不一定,以双方自愿,双方可以选择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来约定。虽然法律规定可以口头形式,但是为了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最好还是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以便保障双方的利益。3、关于试用期根据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作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所以,只要开始工作,就应该按照说好的酬劳标准计算。4、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多家单位签订用工协议。这与全日制的劳动用工是不同的。5、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任意一方可随时终止用工,且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足额支付相应的报酬。6、劳动报酬用工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7、结算周期因为是非全日职工,所以企业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8、社会保险根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9、个税问题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如果达到了缴税的额度,也是要由用工单位代扣代缴的。这类劳动者也应根据相关的非全日制用工规定进行执行,保护这类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相关的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应该由这类人员自行缴纳,个税达到相应的缴纳数额时,应由这类用工单位进行代缴,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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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司法鉴定科的工作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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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都包括哪些?各级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二)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维权劳动补偿金可以申请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维权劳动补偿金可以申请吗?是可以的;1.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对于劳动者来说,一种是同意接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时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同时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剩余为六个月之上的为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2.若劳动者不同意用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时,在...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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