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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的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不属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的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一些伤害,都是可以获得一些工伤保险的赔偿的,但是也有一些人员他们是不能够认定成为工伤,比如说如果是自己所导致的醉酒行为,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就不认定成为工伤。
  
  
  


·在我国误工费需要司法鉴定吗
      误工费指的是民事赔偿责任中赔偿费用的一种。从字面意思上理解,误工费指的便是因某种原因而耽误工作所请求赔偿的费用。在现实生活中,误工费往往与其他赔偿费用一起进行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误工费是根据误工时间的长短来计算的。那么,在我国误工费需要司法鉴定吗? 一、在我国误工费需要司法鉴定吗 在我国误工费可以进行司法鉴定。 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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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 l)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标准合同文本签订。 2)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民法典把订合同的过程分...


·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一、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


·员工生病期间提前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补偿金吗?
      员工生病期间提前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补偿金吗 可以,生病期间只要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找谁投诉?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找谁投诉?1、应该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2、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3、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4、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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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退休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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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杀人进劳教所吗?
      未成年杀人进劳教所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未成年杀人进劳教所吗?未成年人杀人一般不进劳教所,进的是监狱。劳教所是劳动教养管理所的简称,是对违法人员强制收容教养的场所。对违法人员的劳动教养由地、州、市所设立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对违法人员的劳教决定不是刑事处罚,是行政处罚。监狱是专门执行罪犯刑罚的场所。根据劳教所接收的违法人员可分为成年人劳教所、未成年人劳教所、女子劳教所。 成年人劳教所接收的对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男性违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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