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仲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合同仲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合同仲裁的效力民法典第45 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生效条件,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1、合同已经成立而尚未生效期间,其仲裁条款可否约束合同当事人。已经成立而尚未生效的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尚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另一种情形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在这两种情形下,如果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这种仲裁条款可否生效,目前尚未法律规定。仲裁条款是具有相对条款,在整个合同尚未生效的情形下,应当允许仲裁条款提前生效。这样做,既有必要也有好处,也符合情理。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是否影响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应当不影响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3、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其仲裁条款是否继续有效。民法典第90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按照这一规定,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概括地承受了当事人合并前订立的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自应包括仲裁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仲裁条款自应约束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同矛盾和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是可以通过仲裁裁决的形式来处理,但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服的,或者一方拒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决议的,另一方可以合法的向司法机关提出仲裁裁决的申请,并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合同效力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合同效力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 一、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1、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一旦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合同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当事人依法受合同的拘束,是合同的对内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循合同的规定,依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完全地行...


·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双方签署合同后,各自就要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当一方出现难以履行合同,偿还债务困难情况后,另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抗辩权的种类很多,其中不安抗辩权是应用的比较多的一个。那么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


·超市合同到期终止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超市合同到期终止协议的格式是什么生活当中的任何交易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如果决定还要继续合作的话,肯定要续签的。与之相反的就是如果双方在合同到期以后,决定不再继续进行合作的话,为了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最好还是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终止协议。为了方便您了解合同终止协议的格式,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超市合同到期终止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一、超市合同到期终止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中已告知抵押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中已告知抵押适用吗不包括;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


·一、夫妻的离婚协议属于合同吗?
      一、夫妻的离婚协议属于合同吗?夫妻之间订立的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


·经常会有人分不清楚买卖预告登记与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两者之间的差
      经常会有人分不清楚买卖预告登记与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两者之间的差别,房屋买卖预告是房屋的产权持有人在一定的基础上将自己的房屋出卖的消息先散播,但当遇到房屋合同的纠纷时就会变得非常麻烦了。所以,今天我们来给您简单的讲讲关于房屋买卖预告登记的相关的一些知识,让您先知道这类型的本质。 一、房屋买卖预告登记的定义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


·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效吗?现在的大学生还有上班族都会腾出空余的时间做兼职,兼职不仅可以收获一笔金额,还可以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社交能力和工作能力。虽然并不是一份全职的工作,但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做兼职的时候能够签订一份兼职合同最为保险。那么,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专业解答。一、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效吗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1、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


·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应怎么处理?
      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应怎么处理? 居间合同是一种由买卖双方协商后签订的诺成合同,当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买房者和卖房者往往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而产生分歧。当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究竟哪方为过失方,如何划分责任?我们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签了居间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违约合同一旦发生,其当事人没有得相应的赔偿是可以起诉对方的,需要在起诉书中列明相关的违约事实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要注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具体步...


·苹果购销合同范本格式
      苹果购销合同范本格式 一、苹果购销合同范本 苹果购销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一)定货规格: 乙方需向甲方订购sod精品果: (1)76mm~80mm______件; (2)81mm~85mm______件; (3)81mm~90mm件; (4)91mm以上的____件,按照乙方要求供货,每箱精品果均为每件___元,合计箱,总合计元。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人们在订立合同时可能会采取书面的形式,也可能会采取口头形式。而在当今电子日渐发达的条件下,还出现传真形式的合同。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当事人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那么从传真本身的性质来看,传真合同必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应该如何防范传真合同的风险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最经常看到的合同就是纸质的合同书,所以我们经常认为合同就是合同...


·买方第一笔货款逾期支付,可以不交货,解除合同吗?
      判断买方逾期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常用办法: 1、合同中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并且在给买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后,支付货款。如果买方在合理时间后,经过卖方催告仍然没有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就视为逾期支付。 买方逾期支付货款,视为违约。卖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的手续,特别是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