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公司股东是夫妻可以吗 一、注册公司股东夫妻可以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注册公司股东是夫妻可以吗
  
  一、注册公司股东夫妻可以吗?
  
  我国法律对于公司股东身份并无特别限制,也就是说并不禁止夫妻共同投资。
  
  设立公司。只要您们设立的公司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就可以依法注册登记。夫妻双方都是社会个体人,在公司里都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的。根据国家规定:2个人合伙注册公司资金为3万,个人独资注册公司资金为10万,夫妻2个可以拿出3万来注册一个股份公司,持股比例随便,也是方便的。
  
  二、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有以下情形: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三、注册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签订相关的股东权益证明,保护自身的股东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股份纠纷时,应积极的按照相关的股东协议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股份权益。要求自身的利润和股份权益。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一、《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一、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来决定的,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基础上,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自主选择自己想要经营的范围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面即可,凡是记载在营业制造上的经营项目都属于企业的营业范围。 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 1、合伙人至少在两人以上,合伙人需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合伙人之间需要签订书面协议; 3、需要确认合伙人出资的金额; ...


·公司法勤勉义务是什么?
      公司法勤勉义务是什么含义?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对企事业单位的每一位职工提出的号召和要求就是要有主人翁精神,以厂为家、厂兴我荣、厂衰我耻,到了市场经济时代,国有企业纷纷实行改制,企业组织机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尽职守责的职业精神和操守要求从未改变,因此,公司法对董事和高管层提出了勤勉义务的规定,那么,公司法勤勉义务是什么意思呢? 一、勤勉义务的含义 勤勉义务,也称注意义务或审慎义务,和忠实义务一并构成公司董事和高管法律义务的两大种...


·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一、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合伙企业解散是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完全已经被解散,就意味着他不再具有我们国家民事诉讼当中的相关的权利,也不能够作为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我国公司的减资程序是什么?
      我国公司的减资程序是什么? 公司在成立之时,就有了一定注册资本。一般情况下,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注册资本会增加。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连年亏损,就需要进行减资,用来弥补亏损的数额。按照规定,公司减资属于重大事项调整,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那么,我国公司的减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我国公司的减资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


·如何减少公司并购费用?
      如何减少公司并购费用? 公司在并购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成本,支付各种费用。公司并购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并购的间接成本。那么公司并购费用包括哪些?如何减少公司并购费用?我们整理了公司并购成本方面的相关知识,让我们通过下文做个简单了解。 一、公司并购费用包括哪些? 公司并购费用是指不直接支付给并购企业,但需要在并购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具体来说又包括如下几种费用: 1、信息费用 获取目标企业及并购企业自身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环境状况等信息...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公司法到了一定期限都会进行修订,以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调解市场经济,使其合理运行。在近期的公司法修订中,引入了一个新投票制度:累计投票制。那么,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本文将会详细为您解答。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新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计投票制。本法所称累计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流程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这是肯定会变的,保险公司的法人和一般公司的法人一样都是会产生变更的,有的公司变更周期长有的公司变更周期短,这都是由公司的发展而决定的。 一、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更。 法人这个概念本来是指一个公司或机构在作为“法律上的人”的地位,与自然人(即真实的人)概念对应,可以直观理解为:一家公司就...


·上市公司法人股税费缴纳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股税费缴纳规定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经济主体的形式也日益多元化,而股份公司就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对于一些资产质量优质、发展前景较好的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投资单位长期持有其法人股是一个良好的投资选择,那么,上市公司法人股税费缴纳规定是什么呢? 一、法人股的含义及种类 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


·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一、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可以,股东可以依据上市公司章程,起诉该上市公司的情形有: 1、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时,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该违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