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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量规定怎样判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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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行贿罪量规定怎样判罚的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国内法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类案件应按照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案件的涉案金额,按照情况严重、特别严重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相关的当事人员在办理时还应根据这类人员的认罪态度,对国家和公民造成的损失,等案件其他情况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
  
  
  


·强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强奸行为多数都被认定构成强奸犯罪,这个过程中需要了解清楚强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然后与实际的行为最出对比,若完全符合的话,那么就能判定构成强奸罪了。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1、行为对象:“妇女” 一般认为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行为内容: (1)结果行为:正常意义上的性交行为。 (2)手段行为: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的表现:...


·刑事案件,申诉和控告有什么区别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申诉与控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这给当事人带来许多困扰,有的当事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可以行使申诉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控告权。为了帮助您正确区别开刑事案件申诉控告,从而更好的行使权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刑事案件申诉控告有什么区别? 1、享有权利的主体不同。申诉是指没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内容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律师意见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的情况介绍、律师意见和法律依据等等。不予批准逮捕律师意见书,是刑事案件在呈请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的环节中,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根据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要求,或根据案情,认为嫌疑人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或没有对嫌疑人批准逮捕的必要,建议不予批捕、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建议书。二、律师意见书的格式1.标题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2...


·酒后结伙寻衅滋事罪的会如何处罚?
      酒后结伙寻衅滋事罪的会如何处罚?《刑法》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二十六...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刑事赔偿立案书内容有哪些?
      刑事赔偿立案书内容有哪些? 一、刑事赔偿立案书内容有哪些? 刑事赔偿立案书内容有包括是否决定对刑事赔偿类型案件作出立案的,除此之外还包括的内容有其中涉及到的法律依据条文。 国家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名称、所在地、法人代表姓名)。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因……...


·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罪
      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罪 一、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罪 (1)、采用破坏公共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交通设施)的手段盗窃,以及采用毁坏财物的手段盗窃,同时触犯数罪的,择一重罪处断(想象竞合)。对比:盗窃此财物,毁坏彼财物的,数罪并罚。盗窃财物之后毁坏所盗窃财物的,按盗窃罪定罪(毁坏系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2)、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构成各罪;同时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货值金额15...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 民事诉讼中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而在刑事诉讼中,也有类似的限制,即追诉时效。对于一起刑事案件,若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时效的,则原则上就不能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那法律中规定的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 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一、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性质不一样。缓刑是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 2、适用对象不一样。缓刑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假释适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结果不一样。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来的刑罚,缓刑期满,原刑罚不再执行。而假释是提前释放,有条件不执行原来的刑罚。 4、作出决定时间不一样。缓刑是判决时候作出,假释是服刑期间作出。 5、两者的实质适用条件不一样。缓刑实...


·洗钱罪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洗钱罪
      一、洗钱罪怎么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3、主体...


·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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