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同居属于触犯重婚罪了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同居属于触犯重婚罪了吗?非法同居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只有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才会构成重婚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同居指男女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这样是不构成重婚罪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属于重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明确指出,最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同居关系视为重婚的情况: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3.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二、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1999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判决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这与社会中出现的大量变相重婚的严重情况极不相称,致使大部分事实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罪就是在有婚姻的情况之下还与他人登记结婚,而对于同居一般的情况之下不会认定为是重婚罪,最多算是婚内出轨,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看实际的情况,只有构成了犯罪,才会给予相应的处罚。
  
  
  


·索要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实践中,对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而言,此时也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另一方此时索要孩子抚养费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索要孩子抚养费怎么办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实际上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尊重男女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不会因为性别方面存在着差异而进行一个不平等的分配,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第二...


·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
       男女成为法律上面认可的夫妻,首先肯定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之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才行。那具体来说,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呢?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 (一)积极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彩礼返还有何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现如今,男女结婚之前流行赠送结婚彩礼,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结婚送彩礼的行为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当地的一种习俗。虽然我国对结婚彩礼没有规定,但是对彩礼的返还却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彩礼返还有何规定呢?我们为您介绍。 一、彩礼返还有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


·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界定,这主要是为了区分财产的性质,然后进行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来界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1980年《婚姻法》采用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不仅规定婚后所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而且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受益和处分。这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保障婚姻家庭制度的稳定和维护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利益的积...


·在侵犯财产案件的国家赔偿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是由国家出面赔偿给因公利益而受到私人利益损害的个人或机构的赔偿。国家赔偿通常会具备一定的公正性和程序性。要获取国家赔偿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相关的审理流程。那么,在侵犯财产案件的国家赔偿的审理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一、在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国家赔偿中的审理程序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


·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是多少?
      现实中,如果离婚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在判决夫妻离婚的同时也会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那通常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


·小孩抚养权变更给男方的情形有哪些?
      当今社会,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离婚率越来越高,关于离婚您也是各持己见的一件事。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上一般会把孩子判给女方,那么什么情形下会把小孩抚养权变更给男方呢?今天就让我们来给您普及一下小孩抚养权变更的相关内容吧。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


·婚后犯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


·婚约是否受法律保护
      婚约不受法律保护。婚约又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订立婚约不是结婚的法定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因此说,婚约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对婚约的态度。首先,我国法律对婚约既不提倡,也不禁止,这是为了保障婚姻自由。其次,婚约无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如一方不愿履行婚约,另一方不得请求强制履行。当一方要求解除时,应当告知对方,但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也无须履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