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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签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劳动合同不签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普通时效为三年。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三年。特殊时效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10、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劳动者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应积极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相关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打卡记录、考勤记录都应积极的保存好。一旦这类办案单位在调查期间,相关劳动受害者应积极的递交案件的证据进行相应的办理。
  
  
  


·诉讼代理人的误工费时间是怎样计算的?
      诉讼代理人的误工费时间是怎样计算的误工时间包括受害人住院日期和出院后经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的全休日期;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从住院之日起计算至定残之日止,受害人伤情痊愈后拖延定残的,误工日期参照公安部颁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所确定的日期计算;受害人经住院治疗无效最终死亡的,误工时间按住院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可酌情考虑受害人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误工费赔偿标准及原则对于...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对一个概念进行学习的时候,通常它会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广义上的解释,一种是狭义上的解释。广义就是从更广泛的方面来阐述,狭义也就是从一个方面来谈。工程质量这一概念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将针对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这一概念强调的...


·中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中止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此时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没有解除的,只不过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暂时不能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您知道中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中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从时间来看,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个: 1.劳动者应征人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根据《兵役法》第56条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1...


·单位辞退员工需要什么相关手续
      单位辞退员工需要什么相关手续?1,建议与当事人和平沟通好,然后再办理相关辞退手续。2,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马上移交手中相关工作和资料、财务等等,确保不要有遗漏(相关工作牌等一切只要与工作单位有关的东西全部上缴);3,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单位,不得延误;4,如涉及到工资等相关费用等,用打卡的形式予以打卡结算清楚;5,及时与客户等沟通,并将该人员已离职的消息告知对方,确保公司不受任何损失。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二、续签劳动合同需注意什么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


·下班摔跤擦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摔跤擦伤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摔跤擦伤算不算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公司拖欠工资法院如何执行?
      公司拖欠工资法院如何执行?公司拖欠工资法院执行的方式如下: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公司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2.另外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公司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公司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


·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鉴定这个名字几乎是您都听说过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工伤鉴定和我们以后向用人单位索赔挂钩,因此您都想知道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有谁做? 专门的鉴定机构。 二、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


·劳动者签三年期限合同怎么算毁约?
       一、劳动者签三年期限合同怎么算毁约? 只要没有按双方所协商的条款从而间接或者是直接的让用人单位受损都算是违反了合同。 签定三年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偿违约金,但如果涉及公司培训等项目的,在离职时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求还款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3、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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