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那在现实生活中,受害人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方避而不见,或者干脆逃逸,那么在起诉到法院之前,受害方当事人要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请求法院在诉讼之前控制肇事车辆。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诉讼风险,使伤者的治疗费用、受损财产的赔偿得到保障,大大减少肇事责任方下落不明、变卖车辆、逃避赔偿的可能。
  
  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之后,受害方当事人会由被动变为主动,比如,一些从事营运的肇事车辆一旦被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营运肯定受到影响,肇事方就会变得很积极,而不是拖、赖,以求尽快解决;
  
  对于肇事的外地车,如果不进行诉前保全,交警部门在对车辆进行扣押10日后就必须放车,这样很可能造成肇事司机逃跑,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都不利。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肇事车辆后,被告往往主动找到法院要求调解,这样不仅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同时还能够让肇事者及时取回车辆,尽量挽回损失;
  
  对于一些政府公务用车肇事,一旦被采取保全措施,肇事方考虑到会给用车带来不便,在解决纠纷时,也非常积极。
  
  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时限是多久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注意的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裣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不论全、主、同、次限额都是一样的。交强险项下有三项费用,但是根据所负事故的责任不同而有区别的,列出来即有:1、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有责) 100元(无责)2、医疗费用限额...


·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
      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 一、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 要到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缴纳。罚款交不上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法院罚没款管理是如何处理的? 法院罚没款管理的处理方法是: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


·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
      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 一、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一)立案检验。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先立案并编号,在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损失的实际情况。 (二)审查单证,审核责任。保险人通过调查和对单证的审查,确定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保险单是否有效,被保险人所提供的单证是否齐全,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是否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包括告知,保证),该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该事故是否是保单中承保的保险事故,是...


·一般购房者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如果后悔想要退房的话,那就不
      一般购房者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如果后悔想要退房的话,那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否则就会造成房屋交易的不稳定。不过实践中也有一些可以退房的情形,如果符合了这些情况,退房相对来说就要容易一些。那究竟可以退房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退房的情形都有哪些 1、主动违约型。很多购房者提出退房,主要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购房者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若逾期付款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一定期限...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一、异地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1、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处理。根据违章是否现场违章,来决定可以在哪里处理违章。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2、处理违章,需要到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号,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工作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15日内去指定的银行交款就...


·一、重大交通事故死亡者一般是多少人?
      一、重大交通事故死亡者一般是多少人?发生交通的重大事故一般是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对于特大事故,是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些?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


·交通事故官司要打多长时间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己属不幸,漫长的等待更是耗尽心力。很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问交通事故官司要打多长时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在诉讼时间上面,就会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进行。下面,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官司要打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诉讼的审理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临时租车协议书怎么样写的?
      临时租车协议书怎么样写的? 一、汽车租赁概述 汽车租赁业被称为交通运输服务行,它因为无须办理保险、无须年检维修、车型可随意更换等优点,以租车代替买车来控制企业成本,这种在外企中十分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慢慢受到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的青睐。 汽车租赁是指将汽车的资产使用权从拥有权中分开,出租人具有资产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资产使用权,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交换使用权利的一种交易形式。 二、租赁步骤 1、了解手续 在租车之前一定要...


·临近过年了,对于交通规则的遵守,大家更应该要注意。开车时的一
      临近过年了,对于交通规则的遵守,您更应该要注意。开车时的一个电话,一个不小心就可能导致一场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双方达成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有效吗?协调不成功后又该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


·2023开车玩手机扣几分?
      开车玩手机扣几分?现在开车玩手机扣3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人3分的处罚。违章扣分可以去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处理所需资料如下: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备齐以上三种资料,由记分人本...


·一、交通事故不赔误工费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不赔误工费应怎么办? 肇事者不赔偿时,受害者可以先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者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医疗费问题。也可以提起诉讼,让法院强制要求车祸肇事者进行赔偿。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及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1、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