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1、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二、刑事拘留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所以,在正式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安机关内部先要进行审查,看被拘留的对象是否符合拘留的条件。在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如果工作人员没办法出具拘留证,这样的操作程序是违法的。先刑拘后补办拘留证的也不可以。
  
  
  


·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1)数额较大(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


·赌博罪罚金是多少
      赌博不仅会对个人家庭造成极大的危害,也对社会的稳定有着相当大的影响。所以我国一直致力于严厉打击赌博犯罪。那么,赌博罪罚金是多少呢?网站将为你讲解这个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赌博罪罚金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赌博罪到法院肯定是要判罚金,但目前并没有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赌博罪的罚金数额,只规定最低1000元。 二、赌博罪的认定...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我们知道,自然人和单位是较为常见的两大犯罪主体,故而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及法律工作者,了解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由于社会生活多变性,法律规范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故而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是比较难掌握的。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呢根据《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


·刑诉法第九十九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得到追究,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这些强制措施是有一定时限的,在时限届满之后应解除强制措施,这在我国刑诉法第九十九条中有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该法规的具体内容吧。一、刑诉法第九十九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


·自首的量刑在多少条被定义?
      自首的量刑在多少条被定义?自首的量刑在《刑法》第67条第1款被定义,具体规定为《刑法》第67条第1款已作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二、自首投案的方式有哪些?1、投案的方式没有限制,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2、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刑事提请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提请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提请抗诉需要遵守书写抗诉申请书→提交给上一级的检察院→审核→确定受理抗诉请求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1、刑事案件中个人申请抗诉的程序是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5天之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认为法院的审理不公,判决不当只能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2、被害人的申请抗诉期为5天,自收到判决书后第二天开始计算。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申请书后5天内做出决定。 3...


·最新的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的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的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有哪些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在客观方面均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但在客观上...


·法律上聚众淫乱是个什么罪
      法律上聚众淫乱是个什么罪是刑事案件。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当立案。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如果仅有两人,不能构成本罪。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认定首先,在客观表现方式上,构成本罪要求被引诱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是聚众淫乱活动,如果不是聚众淫乱活动或奸淫行为不具有聚众性,如行为人引诱未成年人与自己进行淫乱活动,则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其次...


·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我们通常了解到的刑事诉讼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刑事案件最后的判决需要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然后便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往往在刑事诉讼进行的时候,很多被告人是不承认自己的罪行的,那么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上诉的提起 被告人、自诉人...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二、立案标准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
13057670467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