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二、认定为重婚罪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我国民刑上面都有关于重婚的规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重婚行为不一定就能认定为重婚罪。比如上文中提到的两种重婚行为,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认定为重婚罪的法定情形。当然,一旦认定构成了重婚罪,首先肯定是要受到刑事处罚。而在民事方面,若是另一方因此要求夫妻离婚,那在离婚的同时可以向重婚的一方主张损害赔偿。
  
  
  


·我国国家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我国国家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离婚后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协议离婚后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如下:1、在协商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在离婚协议中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2、在协商登记离婚后,夫妻的一方不履行协商离婚时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的;3、在协商登记离婚后,夫妻一方对离婚时协议财产的分割返悔,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4、在协商登记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在还没有离婚或者准备离婚的时候故...


·强制执行抚养权申请书怎么写?
      对于离婚来说,许多人在一些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盲区。所以,为了方便您对于离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做了一些调查和统计。有些时候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的问题,他牵扯的是两个家庭的事情,那强制执行抚养权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 强制执行抚养权申请书怎么写?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


·结婚登记手续该怎么走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结婚登记手续该怎么走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


·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
      诉讼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此时需要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说到了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问题,当事人一般就要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该如何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那么此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必须是确实分割完毕,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但是有时离婚协议涉及到房...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妇女在怀孕时,身体、心理都处于一个特殊的状态,为保护妇女以及胎儿的权益,法律给此时的妇女诸多特殊保护。例如,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婚姻家庭才是怀孕妇女生活的根本,那在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一千零八十二条之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


·丈夫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其中就包括了一方外遇。在实践中,由于一方有外遇而向另一半提出离婚的情形并不少见。有些丈夫有了外遇,会向妻子提出离婚,这时,妻子应怎么应对呢?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探讨一下丈夫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这个话题。? 一、丈夫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丈夫出轨要离婚,如果妻子对他还有感情,并愿意不计较,可以不同意离婚,如果妻子不同意,丈夫是无法和妻子协议离婚的,只能采取起诉离婚的方式。但是在起诉离婚中,由于丈夫是过错方,妻...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应该怎么办
      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此时自然不能采取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对方也有可能不出庭,那这样案件是不是就一直拖着而无法作出判决呢?毕竟一方当事人都不在。关于遇到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的情况该怎么处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


·什么是无效可撤销婚姻
      什么是无效可撤销婚姻 一、什么是无效可撤销婚姻 (一)无效婚姻 1、重婚 依照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法律禁止的亲属结婚 也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即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等一切直系血亲,不受世代多少的影响,也不论是婚生或非婚生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