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二、二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有关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残的情况下,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伤残情况所需要认定的条件也是不同的,但只要造成了损伤的,就需要对伤员进行赔偿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条例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除了一些情节轻微,双方没有损伤的事故,在其他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会选择报警,报警之后,就会由交通管理部门来对事故进行处理。为了更好地保障交通事故中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条例来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进行规定。我们来看一下具体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有,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处理流程: 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不能挪车,应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 a、车辆不能移动, b、人员受伤,且非轻微伤, c、车辆无号牌, d、驾驶员无驾驶证, ...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起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在生活中遇到纠纷的情况下,多数人都知道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而实际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人也不少。那要是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此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应该怎么来起诉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起诉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证据 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 (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


·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了谁来赔偿?
      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了谁来赔偿? 在确定某民事行为已经实施了侵权行为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是车辆遭受到高空坠物的侵害之后,此时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了谁来赔偿?一般来说,由于此种类型涉及的案件当事人比较多,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救济。 一、高空坠物把车砸了谁来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求索赔。...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


·只开票没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要的,要不要交印花税,不是根据有没有合同来判定的,而是根据购销的实际关系来判定。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的具体算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及其家属会根据受害程度的不同,得到不同的赔偿。而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了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的标准。今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一、交通事故残疾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残疾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赔偿多少钱是没有具体的标准,只要鉴定出来等级那么就可以合理的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


·交通事故中撞坏牙齿算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中撞坏牙齿算几级伤残? 九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按照最新的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构成醉驾的,要被吊销驾驶证,处一千元以上罚款,并移送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醉驾多少天吊销驾驶证?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醉驾多少天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通事故责任首要分为五个方面
      交通事故责任首要分为五个方面,断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程度一直关系到相关的补偿结果,所以我们应该重视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可是交通事故责任断定时间内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断定应该在依照规矩的交通事故责任断定原则下进行断觉。下面就由我们为我们具体解释一下我驾驶摩托车醉驾最多罚款多少钱 。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分为五大类,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相关的赔偿内容,所以我们应该重视交通事故责任。但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的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