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 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 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七、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八、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作为公司股东,需要按照约定,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遵守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另外,在公司注册之后,股东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抽逃出资行为若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公司股东的刑事责任。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抽逃出资的股东还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独资企业建立子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其设立条件本该和其他独立法人一样,但是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使得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必然和一般的法人组织有所不一样。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其次,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最后,应...


·最新公司法及司法解释对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公司法及司法解释对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多样化和差异化,越来越多的毕业大学生和行业精英选择自主创业、开办公司,国家为了鼓励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通过修订出台新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流程进行了简化,为创业者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提供了更大的便利,那么,最新公司法及司法解释对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1、新公司法规定了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不再是公司登记的记载事项。 新公司法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的出资额、...


·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少不了对外融资,尤其是中小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更加急迫。公司在融资过程中会面临多种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中法律风险对公司的影响最大。那么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融资类型中,最为常见也最为典型的融资方式是民间融资和银行贷款融资,今天我们就通过这两个方式来讲述、探讨企业在进行这两类融资时,可能会引发的法律风险。其...


·危险品运输公司法律法规有哪些?
      危险品运输公司法律法规有哪些《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应当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七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


·公安机关保安公司改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保安公司改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经济之所有能够非常快速的发展,主要原因中包括改革开放,改革一直是国家非常重视的一个部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改制,比如说公安机关保安公司改制,那么,公安机关保安公司改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保安公司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从事人力防范和技术防范服务的普通保安企业可灵活采取以下四种改制方式:1、整体移交。...


·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增资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企业增资的资金(或者由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认缴制公司不需要);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公司增资办理详情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其公司执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内资咨询柜台领取。当天完成。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越来越快了,最近杭州市余杭区为了让城市更加的美化就已经在到处的开始修建高楼大厦新的景观建筑物了,但是毕竟国家的土地有限的,那么只有将一些老的企业办公楼拆迁了,但是政府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还是制定了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一、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


·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我国的公司法经过修整以后,其中对公司的注册资金问题有了很大部分的调整。经过调整以后,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且增强了很多一部分人的创业信心和创业激情。但是对于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您还是应该有一个详细的了解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一、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1、核名:免费 2、开验资户:0元 3、银行询证费:0-500元(以银行为准,认缴...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我国的首都就是北京,当然发展起来也是最快的地方了,最近建筑物的修建也是越来越多了,很多的开发商一边想要征用土地,一边纠结北京企业拆迁怎么补偿还有手续,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拆迁的补偿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


·离婚时公司财产该如何分割
      公司的财产就包括夫妻设立公司中的财产以及投资的公司财产,这属于比较特殊的夫妻财产了,如果可以认定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所有的话,自然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处理。那实践中离婚时公司财产该怎么分割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公司财产该如何分割 公司股份,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广义上可理解为夫妻共有财产,但从公司法角度来看公司股份属于公司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可通过协商由一方接受夫妻共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另一方分得其它夫妻共有...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不管是坐在办公室还是在现场一线的员工,都有可能会存在工伤等问题。因为经常有老板发生工伤后跑路等行为,因此国家强制企业缴纳工伤保险。江苏手指九级工伤鉴定赔偿多少钱?一次性伤残补助是9个月的工资,还有其他的补助。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江苏手指九级工伤鉴定赔偿多少钱?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二,工伤赔付的标准 工伤鉴定是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