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生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重婚生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认定一方存在重婚行为,而同时也与第三人生育了子女的,通常这样的子女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而,作为非婚生子女对亲生父母的遗产也是享有继承权的。因此,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但却不一定就是一方一半,这还要视子女的多少来具体分配。因为除了子女还可能有其他继承人。二、继承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嘱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重婚属于法律行为,除了会导致婚姻关系的不稳定外,多数重婚行为因为涉嫌构成犯罪——重婚罪,往往当事人也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重婚关系下,存在与他人生育了子女的可能。虽然,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基于了保护的。同时也明确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由此可见,即使是重婚生育的子女,对自己的遗产也是享有继承权的。不能因为父母关系不合法,就否认非婚生子女应当享有的权益,这样显然对非婚生子女是不利的。
  
  
  


·家庭财产继承顺序分配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家庭财产继承顺序分配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一)家庭财产继承顺序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


·父母过世父母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父母过世父母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一般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也没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二、法律条文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


·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代位继承与遗赠都是继承中较为特殊的情形,通常见到的是两者分别适用那能否一同适用,即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若你也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中设立遗嘱的自然人称为遗嘱人,被遗嘱人指定接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遗赠具有以下特征: 1、遗赠是一种...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无效,一般来讲,继承人放弃继承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的表示,但是现实生活中,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还是较为常见的,往往有些人在表示放弃后,继承开始时又想参与遗产分割,这就涉及继承开始前的放弃遗产申明有无效力的问题了。针对这个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依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继承人对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进行。继承开始前...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


·一、一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配偶同意吗?
      一、一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配偶同意吗?遗产未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不需他人同意;以及一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方为无效。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从时间顺序上看,在继承开始...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1、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200万元的部分,按0.6%收取; 4、超过20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 5、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该项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7、涉及房产的最低收费600元/...


·同一顺位继承人同时死亡遗产怎么继承?
      同一顺位继承人同时死亡遗产怎么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2、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3、在这种情形下,应当推定母亲先死亡,然后由女儿继承母亲的遗产,随后女儿死亡,这时女儿遗产的继承人是父...


·遗产未分割的属于共同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遗产未分割的属于共同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所继承遗产的份额皆由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因这种继承制度的特点是各类继承人依法各得其固定的份额,亦称份额继承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附加遗产法律规定有哪些?
      遗产是过世长辈留给晚辈的,但是很多的时候仅需要要走程序对遗产进行交接如果遇到特殊的遗产类型还需要进行特殊化的处理,其中附加遗产就是遗产中的一项,很多人对于附加遗产法律规定很不了解,那么您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附加遗产法律规定有哪些?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


·一、如何规避遗产税才是合理的?
      一、如何规避遗产税才是合理的?我国并不存在遗产税这一税种故此也就不存在规避遗产税的问题,遗产继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具体如下: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依据为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2、不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