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恶意申请专利权被授予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恶意申请专利权被授予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一、恶意申请专利权被授予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恶意申请的专利权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是什么?
  
  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
  
  第一是科学发现;
  
  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
  
  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
  
  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另外,专利法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对违反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是不授予专利权的。
  
  恶意申请专利权的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当事人恶意抢先申请别人创作出来的发明物,在已经被授予了专利权的情况下,如果原发明人认定对方是恶意申请专利权的,还得先向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专利权无效必须要由国家知识产权总局依法宣告。
  
  
  
  
  


·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一、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按法律规定,著作权是作品完成之日开始享有的,而不是作品发表之日。也就是说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


·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的区别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一种。又称商标专有使用许可,即商标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地域内使用其注册商标后,不仅不得就同一注册商标于同一地域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的一种使用许可方式。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必须在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且要求双方当事人(许可方、被许可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商标一般使用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另一种方式。即商标权人(许可...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1、商标的权利状态 首先要对被许可商标是否得到授权,权利保护期还有多长时间,或者到期后是否及时进行了续展注册等情况进行考察。我国商标专用权取得实行注册取得原则,如果商标没有注册或到期未续展注册,或者已经被撤销,则不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在同类或不同类商品上使用,甚至被他人抢注,从而影响商品在市场的销售。受让未注册的知名商标虽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可以避免他人抢注,但是否知名的认定处于不确定状态,风险...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委托作品顾名思义就是指受到他人的委托而进行创作的作品,对于这类作品,在确定著作权归属的时候产生争议是比较大的。那么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 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的创作基础是委托合同,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作品应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实现委托人使用作品的目的。委...


·专利侵权人的责任包括什么
      专利侵权人的责任包括什么既然有人敢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他人的专利权实施侵害行为,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专利侵权人的责任来讲,您知道法律中规定了哪些责任吗?在涉及到赔偿的时候,具体的范围又是怎么确定的?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专利侵权人的责任包括什么 根据专利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


·专利权的概念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概念法律特征是怎样的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多少时间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多少时间商标续展商标局会下发两个文件,45个工作日下发商标续展受理通知书,4-6个月下发续展证明,续展证明和商标证书一起使用,不下发新证书。二、商标续展的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一)准备申请书件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经比对后退还)(4)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2、具体说明(...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责任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责任有哪些?1、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2、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管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在查清事实后,对已构成侵权行为,有权采取如下行政处罚措施:(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封存或者收缴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5)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6)罚款。(7)责令赔偿损失。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


·商标侵权跟律师私了违法吗?
       一、商标侵权跟律师私了违法吗? 依据刑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所以出现侵权纠纷时,只要双方同意的,是可以私下和解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


·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商标的注册和申请不仅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提高企业的软实力,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最近有辽宁的朋友前来询问有关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问题,那么,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呢?应该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吧。 申请认定辽宁省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标所有人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者。 (一)申请人应当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


·文字名称商标别人用这个名属侵权吗
      文字名称商标别人用这个名属侵权吗?一般情况下是构成侵权的,如果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是商标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三)销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