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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办理析产登记之前双方应该有关于房产归属的证明材料,或者是离婚判决书,或者是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其中都应该有房产归属的条款才行。虽然夫妻之间的析产登记不需要交契税或印花税,但办理房产证的工本费是不能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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