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押担保债券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抵押担保债券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公司经常遇到的发行债券,发行债券作为公司的一种融资手段。债券作为一种有价的凭证需要公司在日后偿付,为了提高他的信用力度,公司可能对该债券进行了抵押和担保,为将来债券的债权人实现合法利益提供保障。我们接下来就抵押担保债券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一、公司发行债券的法律规定(一)《证券法》种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二)公司债券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需要经过证监会批准发行的一种债券。与以往传统的企业债券不同,企业债是由企业法人(不一定是上市公司)发行的,由发改委批准发行的一种债券。(三)要想发行公司债,一定要有信用评级报告,而且必须是AA级以上。如果公司信用非常好,偿债能力很强,那么他可以发行不需要任何担保或者抵押的债券,这就是所谓的信用债券。(四)一般的公司为了成功发行,往往采用抵押或者担保的方式来提升公司的信用等级,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公司用资产抵押,那么这种债券就是你所说的抵押债券。如果公司找到一个信用等级很高的企业为他的债券担保,那么这就是你所说的担保债券。二、以是否担保而划分债券种类1、无担保无抵押的公司债--信用债券。2、其他企业担保的公司债--担保债券3、用本公司资产抵押的公司债--抵押债券4、可能既有担保又有资产抵押三、抵押担保债券是什么是一种综合体现了分期支付证券和分级支付证券的特点的多层次的转付证券。该债券结构的核心技术在于根据支持资产未来每期所产生的收入的多寡而分别创造短、中、长期不同级别的证券,从而达到减低投资者所面临的系统风险的目的。一个典型的CMO一般地包含有数个“正规级”债券和一个“剩余级”债券,其中,“正规级”债券的最后一级又称为“Z级”债券。除“Z级”债券以外的每级“正规级”债券于发行后都同时计付利息,但本金却是按级别优劣依次偿付;而“Z级”债券利息只计不付,累计复利,只有在前几级“正规级”债券偿付完毕后,“Z级”债券才开始清偿本息;因此,“Z级”债券又被称为应计利息档债券,实质上是一种附有本息禁偿期的债券。在所有“正规级”债券都得到本息偿付后,剩余的支持资产的收入将全部支付给“剩余级”债券所有人。综上所述,您一定对抵押担保债券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设定要求和种类有了一定的了解,企业公司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方式有一定的风险,经过企业的抵押担保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偿还不能的风险,但偿还还分不同的等级级别,划分先后顺序,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


·短期贷款是什么?
      短期贷款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一、短期贷款是什么?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短期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主要可兑换货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在六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一年;短期贷款只能办理一次展期,展期不能超过原定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根据贷款性质、币种、用途、方式、期限、风险等的不同来确定,其中外...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公司,那么债务就由b公司与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


·拖欠货款不还又跑路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不还又跑路算诈骗吗 一、什么是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拖欠货款。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 5 千元至 2 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诈骗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界限 1、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2、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量存在,而这些借贷中,有些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有些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合同内容规定的不够详细,甚至是出现因为合同无效而被人利用的情况。鉴于这些风险,当事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是最好是注意相关事项。那么,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即民间借贷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如下:1、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包括哪些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包括哪些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条件主要包括购买价格,认购比例,认购期间。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司股票权利的债券。这种债券的购买者可以按预先规定的条件在公司发行股票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第四节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第二十七条公开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公司,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


·债务人不愿意还钱怎么办
      债务人不愿意还钱怎么办有的债务人在借钱的时候,往往承诺的很好,而在实际需要还钱的时候,就各种不愿意,找借口不还。那么此时要是债务人不愿意还钱的话,债权人该怎么办呢?究竟要如何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债务人不愿意还钱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


·公司欠款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欠款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投资人之所以购买公司债券是因为公司债券是一种比较稳定的投资方式,主要是通过赚取高额的公司债券利息来获利。但是很多不内行的投资人只知道按时去收取利息,却不知道利息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讲解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一、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1、债券利息是按发行日期对年对月计算的。如1989年5月份发行的一年期债券,应在1990年5月份到期还本付息。2、一年以上期的债券的利息,可以于到期连本带利一次支付。也可...


·借款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的过程中,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是不能忽略的。因诉讼时效关系着债权人能够成功追回欠款、实现债权的问题。具体来说,借款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呢?一般来说,如果借款超时效将导致借款追不回的后果。那么如果债权超时效债务人如何维权,才能减少损失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说明。 一、借款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款合同中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发行企业债券是形成企业直接融资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同时也是最便捷的途径之一,而且证券作为一种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也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喜欢。那么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呢?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又有哪些呢?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企业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经【2004】1134号文和发改财经【2008】7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