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金最高标准是多少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合同违约金最高标准是多少合同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也就是说,当双方在履行合同的时候,有一方违反了合同上的相应规定,另一方就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合同违约金的请求。当然,合同违约金的数额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那么,合同违约金最高标准是多少呢?一、合同违约金的处理办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合同违约金的过高与过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三、合同违约金的最高标准在法律中,没有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的规定,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1.3万元和2万元之间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合同违约金一般由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共同约定,其约定的数额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合同违约金最高标准一般为当事人实际损失的130%。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然,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我们也可以通过咨询有关的专业法律顾问来解决具体的问题。


·典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典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签订合同对于来说都不陌生,因为,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就会问题都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而在维护的过程中就需要有凭据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因此,在办理很多事务的时候就需要签定合同来达成协议并以书面的形式保存,那典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典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一、审当 程序: 1、审查当户证照 2、审查当物证照 要求: 1、当户证照合法有效。 2、当户、当物户名、证照一致 二、...


·合同约定退出加盟不退加盟费,可以要求退吗?
      一般不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 1、加盟费属于加盟商向特许商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只要加盟商已经实际依合同使用特许商提供的商标、商号、经营技术资产并提供相关文件,那么加盟费的价值就已经实现,故解除合同时,不能要求退还加盟费。 2、但有下列情形而解除合同的,通过诉讼还是有可能要回加盟费的。 (1)如果被特许人尽管缴纳了加盟费,却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无法实现对特许人所许可的无形财产的使用,在提前解约的情事发生后,被特...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借款人与被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一般被借款人为了确保债权能够实现,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这个时候就会产生一个抵押合同,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合同自签字时生效,但是与一般合同相比的是,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否与一般合同相同呢?如果不同的话,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一一分析上述问题。 一、什么是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


·最新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约定双方之间的
      最新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书。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面对较为复杂的经济往来都应当通过书面的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翻译服务涉及到翻译的质量、完成的时间等方面,也应当慎重对待。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翻译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会判吗
      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会判吗? 一、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会怎么处理?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侧重违约金的补偿性,同时有限制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 1、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另一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的数额。 2、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权相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对于当事人约定...


·留置权 保管合同适用吗
      留置权 保管合同适用吗留置权在生活是非常常见的。在保管活动中,本身就存在保管物,那么,它是否就等同于留置物,对于寄存人,即被保管人,不支付费用的情况,保管合同中是怎样约定的,而留置权保管合同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


·合同无效损失怎么赔偿
      合同无效损失怎么赔偿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合同生效,将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样,如果合同无效,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那到底合同无效会有怎样的后果呢?而合同无效损失又该怎么赔偿?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将溯及既往,双方的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也应归于无效,原合同对当事人不再具有法...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


·交易对方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的习惯做法能否作为填补合同漏洞的补充
      《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的认定强调该种习惯做法主观上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习惯做法不能约束不知道该做法的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将某种做法认定为交易习惯非常重要,是将一种普通意义上的习惯认定为交易习惯的基本依据。现行立法对认定交易习惯的主观要件要求必须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不是“同意、认可”。交易对方不承担了解和掌握特殊交易习惯的注意义务。这种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界定,意味着即使某种习...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怎样处理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知识越来越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怎样处理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知识越来越普及,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物品买卖之前大多都会就物品的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日期,物品的质量标准等方面做出相关的书面约定及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一方不能遵守合同必然就会发生纠纷,那么实践中的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三种途径,即协商、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


·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 ?????? 相信很多劳动者知道或者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即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致产生一系列关于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赔偿等纠纷。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 实践中,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律或者逃避责任而不愿将签订的劳动合同交付给劳动者的情况还是为数不少,而许多劳动者也是没有引起足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