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一方公司与另一方公司存在商务上的往来合作,都要签订合同。合同不仅证明了双方公司合作的友好之心,还对公司内部的商业秘密,以及财务往来都有了可靠的保障。那么,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下文是关于公司违约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违约金的类型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①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②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2、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①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②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
  二、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的约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3、违约金约定过高时确定违约金的数额的方法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4、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若超过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上文我们总结了违约金的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定违约金,另一种是约定违约金。还详细列举了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的四大约定。可以看出,“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与个人个体间违约金的赔偿大小,适用的法律是一样的,赔偿的标准也是一样的。至于赔偿的数额要视情况而定,公司应聘请财务人员对内务账目进行合理规划的计算,才能进一步确定违约金额。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流程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这是肯定会变的,保险公司的法人和一般公司的法人一样都是会产生变更的,有的公司变更周期长有的公司变更周期短,这都是由公司的发展而决定的。 一、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更。 法人这个概念本来是指一个公司或机构在作为“法律上的人”的地位,与自然人(即真实的人)概念对应,可以直观理解为:一家公司就...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特点 一般来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周转的情况,故而是需要采取一些办法进行融资的。企业法人从事增资、减资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种类型的企业进行增资都有自己的特点,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特点? 一、与大企业相比,小企业融资具有哪些特点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性,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内部存在基础薄弱、会计信息真实性欠缺、信用不良等诸多问题。使得中小企业通过传统方式融资,...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的一种改革,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政府施政要求,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方案要如何制定,又有哪些程序呢?在这里,我们将从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方案作简要介绍。 一、什么是国有企业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文件?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注: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


·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一、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做基金公司法人的资格要求主要是: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 ...


·公司法规定科技公司怎么注册
      公司法规定科技公司怎么注册 一、公司法规定科技公司怎么注册?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股份公司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公司法公司分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分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由于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在经营公司的时候,可能会是由多人组织进行经营的,也就是说公司是有其他股东的。所以在经营过程当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纠纷和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发生分裂,公司如果发生分裂的话,也需要遵循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公司分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分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最少多少人
      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最少多少人 一、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最少多少人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


·以分公司签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以分公司签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一、减资公告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股东会,会议由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减资的总额为 万股,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非同比例)减资的方法。 2、 原拥有本公司 股股份,现减少 股股份,减资方式为 ,减资后的剩余股份为 股,占注册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