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村级债权债务管理,设立债权债务登记簿,由村报账员负责管理,村报账员要准确及时登记各项债权债务。
  2、要加强结算资金管理,及时清理应收款、应付款、内部往来等款项。每月对债权债务要进行一次清查核实,切实做到帐实相符。对经核实的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3、任何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向村集体借支现金,对借出资金实行谁批准谁负责收回的原则。村干部因工作需要借支现金时,必须经财经审批人批准。借款人事务完成后应及时结算。
  对应收债权进行全力清收,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由村级提出书面意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核销,对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视具体情况由责任人全部或部分赔偿。核销后的呆账、坏账又收回的,应及时全额入账。
  4、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不允许举债。如确需举债,必须写出专题报告,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街乡镇审批后才能进行。否则谁经手借款,由谁负责偿还。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必须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严禁向外单位和个人借款。
  5、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准为企业借款提供担保。
  6、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债权债务的变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二、基层乡镇政府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
  1、存在的问题
  一是债务规模大,债务时空跨度长,债务构成复杂,其间由于乡镇的撤并、机构和人员的变动,部分乡镇的部分债务债权关系已不十分清晰。
  二是乡镇债权中很大一部分是暂付各种基建工程,这一部分的暂付款由于基建工程未进行工程决算审计,而一直在帐面上挂帐,从而形成虚假的债权。而实际情况是乡镇政府大部分工程基建中工程款多少都还有部分未支付,是乡镇政府的隐性债务,而不是帐面上所反映的债权。
   三、是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新官不理旧案,对前任移交的债权债务不予以清理,导致了债权债务经年累积。这部分债权债务由于时间久远、性质不清,会给清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
  2、相关的对策
  是财务人员要及时对本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按行政单位制度规定,能结算的结算,应核销的核销,该冲转的冲转,从而充分反映本单位债权债务的真实性。
  是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举新债还旧债,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杜绝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是各乡镇应设立往来帐消减目标,上级政府部门应对各乡镇债务消减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奖惩,并将此作为领导干部执政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因为各个乡镇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每个乡镇政府会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总的来说,处理债权债务问题应做到对债权债务进行及时的清理,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骗取贷款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是跟钱财有关的罪名,所以,骗取贷款的数额是其量刑的一个最重要的情节。那么,骗取贷款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骗取贷款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第175条规定的多种犯罪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


·债务纠纷民事诉讼费是多少
      债务纠纷民事诉讼费是多少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 1300元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


·离婚对方银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对方银行债务如何处理?如果对方在银行欠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离婚后夫妻两个人也有共同偿还的义务,是个人债务的,对方在银行的债务跟自己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


·如何做才可以追讨欠债
      如何做才可以追讨欠债 一、如何做才可以追讨欠债 1、保存好债权凭据。 对人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来说,最重要的自然是借条和借据的原件,如果有银行转账的记录,也要保存好,这个同样是今后催讨债务的重要证据。对于某些没有写借条的借款,一定要想办法让债务人补写借条,或者是还款计划等,必须要让债务人认可这笔债务的存在,否则,催讨欠款就无从谈起了。 2、随时关注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以及财产信息。 通常情况,我们都会确信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时才会同意...


·债务性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不同
      债务性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不同 一、风险不同 对企业而言,股权融资的风险通常小于债权融资的风险,股票投资者对股息的收益通常是由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发展的需要而定,与发展公司债券相比,公司没有固定的付息压力,且普通股也没有固定的到期期日,因而也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融资风险,而企业发行债券,则必须承担按期付息和到期还本的义务,此种义务是公司必须承担的,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无关,当公司经营不善时,有可能面临巨大的付息和还债压力导致资金链破裂而破产...


·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一、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


·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您在工作的时候,对于公司的公款,私人是不可以进行挪用的,关于这一点,在我国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约束。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是有一些违法分子不尊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公款进行挪用,这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一、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


·装修贷信用卡还不上也坐牢后还需偿还信用卡借款吗?
      装修贷信用卡还不上也坐牢后还需要偿还信用卡借款吗?装修贷信用卡还不上也坐牢后还需要偿还信用卡借款金额,是否会坐牢需要看贷款银行采取措施,若是没有向法院进行申诉,法院没有强制执行的话,就不会坐牢了。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影响自己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经济活动,即个人无法再申请贷款,配偶和直系亲属也无法再申请贷款。贷款人没有偿还能力,应该主动联系银行进行协商,宽限还款时间或者办理分期归还的手续流程。二、信用卡欠款不还会构成犯罪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约...


·法院如何处理非法集资借款起诉?
      近些年,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不少老百姓上当受骗,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我国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一般来说,非法集资会涉及到刑事犯罪,由检察院直接发起诉讼。检察院没有处理的,受害人也可以提请民事诉讼。那么法院如何处理非法集资借款起诉?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法院如何处理非法集资借款起诉? 当发现借款人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等犯罪时,切莫着急慌张,首先要了解清楚情况,如果是借款行为本身涉及犯罪,则应立即向公安或检察机关报案,由刑事...


·丈夫个人犯罪被判处罚金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个人犯罪被判处罚金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罚金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罚金是一种刑罚,和有期徒刑等刑罚一样,是针对犯罪人个人进行的处罚,是对犯罪人的个人犯罪行为的进行的惩罚。该惩罚应当限于犯罪人,才符合刑罚的精神,根据罪责自负原则,对犯罪人家庭成员所有的财产不能以犯罪人应当缴纳罚金为由予以强制执行,除非犯罪人家庭成员自愿以其财产缴纳犯罪人的罚金。故罚金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


·什么是债务和债权?
      什么是债务和债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和债有关的名词概念。一方将钱借给另一方,双方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什么是债务和债权?债权人有何权利和义务?我们整理了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下文做一个简单的普及。 一、什么是债权和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