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可能不少小夫妻都听说过夫妻法定财产制,那么是否知道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呢?其实,这主要就是关于夫妻财产方面的一种制定。那么夫妻法定财产制具体分为哪些方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或者结婚之前以契约的形式约定婚前、婚后财产的相关处置和管理等,以此去除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特有财产制度。其中心点是夫妻的婚前和婚后财产的权属问题。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建设,是为了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夫妻财产的合法权益,夫妻与第三人交易安全性的保护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我国采用的是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和约定夫妻财产制度并行的办法,并遵循“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的原则。《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就规定了夫妻可以随意约定如何分配婚前婚后财产,但是其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对夫妻财产的约定是一种协议,时间可以是婚前或婚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双方在婚前或婚内的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一种约定。
  
  二、夫妻法定财产制分为哪些方面
  
  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度主要分为两种:其一是夫妻个人所有财产制;其二是夫妻共同财产制。
  
  1、夫妻共同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内的财产性收入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夫妻财产制度,不过特有财产或约定分别所有财产除外。这里的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这种财产不仅包括实际的财产,比如金钱或者其它财物本身,而且包括一定财产的期待权。
  
  我国规定的婚后财产共同制,从《婚姻法》第条就可以看到。夫妻共有财产主要包含如下四种:第一是夫妻婚姻期间二者的工资和奖金;第二是夫妻婚姻期间的生产、经营收入;第三是夫妻婚姻期间知识产权收益;第三是继承他人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明确规定为哪一方的除外。夫妻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有平等对待的权利。
  
  2、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
  
  夫妻特有财产,又可以称之为夫妻个人财产,即指在婚姻期间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夫妻之间的协议,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的财产。我们都明白,结婚之后双方可以实行共同财产制,也可以实行分别财产制,《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即为在实行共同财产制前提下的夫妻的个人财产。因为如果是在分别财产制下,那么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都应当是由夫妻双方事先约定的,无需法律规定。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二是遗嘱或赠与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其三是一方身体受到伤害的医疗费或津贴等;其四是男性或女性专用的生活用品。
  
  上述就是对夫妻法定财产制定义方面的讲解,其中具体分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制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详细的情况,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江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现阶段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不少家庭都考虑生二胎。但是这其中还存在很多违法超生的现象,这个时候就需要超生的父母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江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就江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进行详细的解释并对比其他区域的社会抚养费。 江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各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收入标准有相关性,因此各地的征收标准不同。 各地的标准如下: 一、上海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


·恋爱期间给付的金银首饰等,分手后是否应返还?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双方性、诺成性和无偿性三种性质:双方性要求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诺成性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无偿性规定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


·办理离婚时发现重婚怎么办?
      办理离婚时发现重婚怎么办?1、办理离婚时发现重婚可以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然后收集能够证明对方确实犯了重婚罪的证据,只要收集到的证据能证明对方确实重婚了,那么离婚后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若是证据不足,那么可以选择报警。2、重婚案件属自诉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规定,重婚案件要达到法院受理并不被驳回起诉,必须:(1)由被害人向法院提出告诉;(2)有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方式主要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


·离婚协议自己写有效吗?
      有效。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或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是需要注意三份协议书均不能有任何涂抹或修改,而且不能提前签字及填写日期。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自己书写离婚协议,那么可以向工作人员说明,民政局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表格供填写。离婚协议一般包括:(1)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2)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约定;(3)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


·对方在离婚之前把财产转走怎么办
      对方在离婚之前把财产转走怎么办?离婚之前转移财产的,可以去当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二、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诉前财...


·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
      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下,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当然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此时并不需要慢走法律中关于分居离婚的条件规定。那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


·婚后犯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


·离婚5个月大宝宝抚养权怎样判定的
      离婚5个月大宝宝抚养权怎样判定的 一、离婚5个月大宝宝抚养权怎样判定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相关知识:抚养费...


·婚姻法自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最近有不少人在咨询我们,如果夫妻要自动离婚的话该如何操作,此时又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但其实您说的婚姻法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因为我国本身就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然需要按照规定手续办理才行。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自动离婚? 离婚还分自动与否吗?按照一般的理解,自动离婚是指发生特定的事情或者经历特定的时间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很多人所理解的自动离婚是,夫妻在一段时间的分居后自动离婚,而不需要向法院...


·一方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起诉离婚一般都是由夫妻中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不管是在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中,当事人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具体而言一方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诉讼离婚的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来判定: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