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飞速发展的今天,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据高速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统计,60%的交通事故都与超车有关,而面对因超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您是否了解呢?如果您还未知或一知半解,就跟随的我们一起来看看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的吧。  1、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负全责  这种情况在主路出入口处极为常见,由于在主路入口处会有辅路车辆缓慢进入,而快速并线的辅路车势必会影响后方主路车的通行,而刚刚并入主路的车辆往往想要二次并线,有些心急的司机甚至会连并两条线,如果此时后方主路车辆选择并线超车,则很容易在本是拥挤的车道内发生事故。  在面对主路出口时,司机们同样需要注意,尤其是在拥堵出入口,后方车辆看到前车超车切记不可强行超越,保持原车速等待前车完全完成超越再并线超车是避免发生此类事故的办法。新交规中规定严禁在高速公路匝道中超车,违反者扣除3分。  2、在岔路口、窄桥处禁止超车  如果车辆行至路口处发现前方车辆慢行会很自然的变换车道,而此时如果加大油门强行超越前车,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需由超车一方负责,而如果前方道路变窄,车辆不得不并线,则应礼让直行车道先行,如果此时强行超车危险不言而喻。  与岔路口相似,在窄桥上行车同样是禁止超车的,在狭窄的桥梁入口不仅会悬挂出道桥的限速标示还会竖立禁止超车标志,而在道路变宽后则会以解除标志来提示司机可以超车。  3、在弯道、陡坡、隧道内禁止超车  弯道禁止超车,在弯道处即使标线为黄虚线满足借道超车的要求,但法规中也是禁止在弯道中超车,不仅在弯道中,陡坡和隧道等危险地带内也同样禁止超车。  4、借道超车负全责  当车辆行驶在标有黄色虚线的车道上时满足借到超车的要求,一般此种车道多为单车道,超车需要借用反方向行驶的车道。超车前,司机需提前观察对向车道情况和后方车辆位置,确认安全后需果断超越前车。如长时间占用对向车道则会因为逆行触犯交规,新交规中规定逆向行驶可扣除3分。  5、单行道从右侧超车负全责  在单行道内超车,应遵行从左侧超车的习惯,而如果此时对向车辆来车,无法超车,有些心急的司机便会选择从右侧超车,而单行线右侧为白实线,并且在车道右侧通常为非机动车道,此时无论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还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都应由超车车辆负全责。  由此可见,因超车导致与其它正常行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超车一方一般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就是“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我们提醒您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但是为了防止出事故,责任认定困难,可以安装行车记录仪,给自己一个保障。
  
  
  


·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交通征地补偿包含很多方面,比如说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林木补偿费等等,怎样实施交通征地林木补偿就需要有相关的补偿标准,当然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也需要这样一个标准来规范,关于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我们整理了一下相关资料。 江苏交通征地林木补偿的标准: (1)征收房前屋后种植的果树,根据不同树种、数量规格、...


·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收入提高了,家中经济条件可以的一般都买了家庭轿车,在马路上有时遇到一交通事故就十分麻烦,需要通过交警部门处理和认定责任,同时事故中的人也会有赔偿问题存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下面的我们进行了简要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


·车子违章罚款多少钱、扣多少分?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不管是家里、单位都各有各的规定,车子也是在马路上行驶都是靠右行驶,在马路上停车也是停在停车位上,但有些人偏偏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乱放,这样就违反了交通法,那就来了解一下车子违章罚款多少钱、扣多少分?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车子违章罚款多少钱、扣多少分? 、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三)、...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法官以此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应当归属于哪一方。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


·农村不交社会抚养费后果
      农村不交社会抚养费后果 1、如果不交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就不会给你准生证。 2、孩子没有准生证就会落不上户口。 3、以后无论入托儿所,或者升学,就业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4、如果因为多次计生部门通知让你交社会抚养费,你不交,计生部门会把你起诉到法院,会强制执行,让你交钱。 5、如果有暴力抗法的情况,会拘留。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


·车祸误工费证明怎么写 车祸赔偿项目中有关于误工方面的赔偿,
      车祸误工费证明怎么写 车祸赔偿项目中有关于误工方面的赔偿,但此时需要受害人开具相应的误工证明才行。那么这个车祸误工费证明该怎么来写呢?而车祸的误工费又该如何计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车祸误工费证明怎么写 误工证明书 兹证明:___ (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 人民币整; 在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 天,根据本单位规...


·中华联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中华联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


·宣判前交罚金缓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般法院在审理案件下达判决结果的判决书中都有交罚金这一项,犯罪分子就想着如果在判刑前是否可以通过交罚金的方式让自己的刑罚得到减轻,这种行为是否行得通就不知道了,那么宣判前交罚金缓刑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宣判前交罚金缓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刑法第...


·无牌车辆交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无牌车辆交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


·强迫交易罪属什么类型?
      强迫交易罪属什么类型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商品,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在这个车子越来越泛滥的年代,交通事故的发生成为了家常便饭,伴随着交通事故的产生的就是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了。如果当事人一方甚至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呢?这时候有的人可能就想到了对这个认定申请复议,那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如何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