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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返还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瞻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可见,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生父教育抚养的权利,生父有教育抚养子女的义务。

  
    

  
     这里说的是,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应该给,是非婚生子女父母应尽的义务,如果非婚生子女确为未婚同居关系下父母双方亲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是不能请求返还的,这就像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返还的。

  
    

  
     如果非婚生子女为父母一方与第三方所生的子女,通常是女方与丈夫之外的人所生的子女,而由夫妻共同抚养孩子的,在这种情况下,丈夫一方请求返还抚养费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具体情形的判断的,但是,如果已经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就是说已经把此种情况下的子女视为自己亲生而抚养的,即使是为别人抚养孩子,通常事后也不能请求抚养费的返还。

  
    

  
     在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子女,欺骗丈夫为婚生子女的,属于欺诈性抚养关系,构成侵权,可以请求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返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与他人通奸,明知其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手段,谎称其为婚生子女,使丈夫一方承担了对该子女的抚养义务,丈夫一方与非婚生子间构成欺诈性抚养关系。这种欺诈性抚养关系实质上是女方对丈夫一方的财产侵权行为。女方作为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因而,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是离婚后所支出的抚养费,丈夫一方都有权依法请求非婚生子之母的返还抚养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用如何分担?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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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范围和给付的一般原则
      1、范围: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子女无论有母亲还是由父亲抚养,另一方都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给付的一般原则:抚养费如何给付应当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确定。但人民法院对于父母双方协议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的,应当进行审查。如...


·抚养费给付期限
      父母抚养费的给付截止到什么时间?是到孩子18岁成人为止,还是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独立生活的界限如何掌握?《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26条第1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1067条第1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离婚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情形
          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时为争孩子不要抚养费,事后反悔了还能再主张吗?
      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判断未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应支付抚养费,前提应为子女“必要时”。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父母就子女抚养费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虽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的合理要求,但是主张抚养费给付一方应就给付的“必要性”进行举证。 在没有正当事由的情形下,各方当事人均应遵从民事调解书对双方权利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批复
      1962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于1961年11月29日以电报请示的关于我国公民阿力也夫·依不拉克木与苏联公民阿利杜格利木娃·格乌格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并提出“今后中国一方同外国另一方离婚的案件,一般不再判生活费或抚养费;要判也一次给付清”的办法。经本院与外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


·抚养费包括哪些部分?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一、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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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在无奈之下,会向律师咨询,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可否向对方主张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职...


·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费用
      

    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
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达成协议,过若干时间(如一、两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以新婚姻法第三十条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用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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