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了新房是一件大喜事,但是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装修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买了新房是一件大喜事,但是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装修房屋。房屋装修的效果将会直接影响入住后的居住质量。房屋装修要考虑价格、安全、舒适、健康环保等等因素,注意事项不可谓不多。那么,房屋装修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
   一、亲自量房
  量房是新房装修不可少的步骤,更何况量房关系到新房装修所需要的材料量。就算是多一平方米的价格差异,也能够导致新房的装修费用上升迅速。所以新房装修时候,业主最好亲自测量房间的宽度和高度等基本信息。?
   二、隐蔽工程
  1、墙内的跑线要设计好,这不但会关系到隐蔽工程的费用多少,而且还能够减少后期家居生活中的插板数量,有利于家中的整洁度提升。
  2、上网不可抵挡的诱惑性,在新房装修时候,注意在每个房间预留一个网口。无线路由器是可不错的选择,但是不稳定,二是雷雨天气最好别用。
  3、插座的设计很麻烦,但是业主可以事先将家中必须具备的用电产品的预设位置规划好。
  4、所有龙头都装冷热水管,这样省去后期整改。而且使用也很方便。
  5、安装漏电保护器和空气开关的分线盒的工程不能够省,而且不要放在室外要放在室内。还要注意质量高。
  6、线槽的水泥表面批腻子之前表面处理很重要,对于不结实的表面用清洁球处理很合适。
   三、家具
  1、虽然装修队中的能人也能够帮你制作一些家具,但是我们建议能够在商店买到的产品,尽量还是交给商店。
  2、房间的储物设计最好多,因为日后的生活不可避免的产生很多东西。
  3、家具的购买最好以实用为主,多余的东西不但浪费人民币,而且用起来也麻烦。
  4、在购买家具的尺寸需要注意门的大小。以免买了搬不进去。
  5、实木地板脚感好但需要保养,复合地板清洁起来方便
  6、灯的购买不能买哪种有顶的,清洗是个费力活。
  7、装灯带不适用,还是省省银子吧。
   四、厨房
  1、开放式厨房固然很时尚,但是如果你经常做饭最好还是放弃。否则让家中的厨房油烟四处在家中飘荡,弄得家中一点也不干净了。如果你买那种大型的抽油烟器,开放式厨房可以考虑下,但是这样无疑让你的家庭装修费用加大。
  2、中式的抽油烟虽然不比欧式的好看,但是吸油烟的能力更强,也更为实用。
  3、厨房工作起来很闷热。可以考虑在厨房安装一个空调。
  4、厨房的地板颜色最好深点,这样更加耐脏。
  5、瓷砖铺贴时候,注意瓷砖的水平面最低点在地漏处。
  6、橱柜的人造石下最好垫有厚木板,切菜更加好。
   五、卫生间
  1、一个厨房小水宝,让你使用热水更加方便。对于清洗碗碟等,是很适合的。
  2、马桶边可以预留一个插孔,但是前提是保证这个地方不会被水弄湿。一是以后方便安装洗衣精等用电卫浴产品。另外一方面,对于入厕的时候,还可以给手机冲冲电。
  3、淋浴房的玻璃隔断虽然看起来不错,而且干湿分区效果更佳,但是首先要考虑玻璃的质量问题,另外擦起来还是很麻烦的。我们建议用布帘代替。
  4、浴缸听起来很诱惑,但是你习惯用浴缸吗?对于只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而言,淋浴房是最好的选择。当然,如果你的卫生间够大,或则你有两个卫生间。可以考虑一些。
  5、梳洗台的材质别用玻璃的,虽然好看但是难以清洗。
  6、浴室五金件,龙头之类的,质量很重要。
  7、台下盆减少立体突出的感受,比台上盆更加好看。
  8、卫生间内部放置一个柜子,洗澡时候,可以放置衣服。
  9,洗浴池建议装一个,你会发现它的使用频率很高。
  10、在购买马桶时候,组要注意自家的孔径。
  11、卫生间地面瓷片贴好后就试水,有点问题马上整改。
  12、装洗手盆要考虑好和镜子、放刷牙杯的架子、毛巾架的相对位置。这样使用起来更加方便。而且可以做个镜前灯。
   六、餐厅
  1、在餐厅中可以装个吊扇,让凉凉的夏天变得更加享受。
  2、餐桌旁边可以防止一个小柜子,你会发现日后很方便使用。
   七、卧室
  在床头装个灯,让你睡觉不走路。
   八、客厅
  电视背景墙是家中用电器的集中区。多设计几个插头是很必要的。
  以上这些房屋装修注意事项,看上去是不是已经令人眼花缭乱了呢。熟读以上的房屋装修注意事项后,相信你对装修房屋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房屋装修第一要事就是亲自量房,然后主要从隐蔽工程、家具、厨房、卫生间、餐厅、卧室、客厅这七大方面考虑,这些您一定要知道。
  
  
  


·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有多久
      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有多久劳动仲裁是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之一。那么,在法律上,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一般有多久呢?作为劳动者,当然希望自己的劳动纠纷能迅速的得到解决,这时,您可以看一下自己的纠纷能否申请先予执行。那在实践中,究竟哪些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有多久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


·入职未满半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入职未满半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理解为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此时法律方面不允许公司随心所欲的解除,必须要符合了规定条件才行。那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


·一、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1、申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


·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
      有毒有害工作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是有明确规定要保护劳动的身体安全的,但是也会发生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就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要根据标准来的,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补偿标准的内容。 一、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 1、确定你所从事的职业是否属于有毒有害工种,参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2、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因为两者的补偿不一样 3、确定是以为什么原因造...


·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否合法?
      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否合法?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合法的,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一个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添加保密条款,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之外单独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是签保密协议是否有效的。如果是从事保密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很多时候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保密协议,约定劳动者对只晓得商业秘密进行保密。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签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保密协议,...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是多少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中经常需要做的鉴定,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有争执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往往需要通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来评估工程的价值,申请司法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鉴定费用,那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是多少呢?今天我们就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相关问题来做一下简单说明。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点 1、开展工作的复杂性。 由于诉诸法律以后,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分别提供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造成双方各执一词、互相矛盾;或拒不配合,不提供任何资料。开展...


·受理劳动仲裁后多久能裁决
      劳动仲裁后多久能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拿到裁决书。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庭后,积极与仲裁委员会进行沟通,尽快拿到仲裁裁决书,更高效的维护自身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会被开除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会被开除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 二、醉驾案件多久移交到检察院?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分类有哪些?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分类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


·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
      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 一、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 如果工厂倒闭,有剩余财产,进行清算的话,你可以将债务向清算组申请,要求清算组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将你的债务纳入清算范围;但是如果公司倒闭,没有什么额外资产的话,你的赔偿款就没有了。 企业破产案件的受理程序与立案登记制实质上是一致的。因为,只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的要求,法院即应当编立“破(预)”字号案件进行审查,并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申请人出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