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打破了地域界限,通过合作的方式实现双赢。在实践中,公司或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都需要按相关的规定缴纳税款。那么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相关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规定,您可以了解一下。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香港只对源自香港本地的利润所得征收税款。所以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是不用交税的。一般情况下,有两种经营模式是不用交税的:一是,在港无业务、无物业、无账户或有账户无资金流的香港公司无需交税,可做零业务报税;二是,在港无物业、无香港客户、无货物进出香港海关的香港公司不用交税,可做离岸免税申报。根据《香港与内地避免双重征税安排》,香港居民及企业转让内地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征税权归于香港。如有关收益不属营业收入或不是源自香港,在香港无须缴税。倘若被转让股份的内地公司的财产,主要由位于内地的不动产组成或所转让的股份相当于该内地公司至少25%股权,内地和香港均拥有征税权,但通过抵免安排,不会出现双重征税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对该条款的解释是:该项股份又相当于一方居民公司至少25%的股权时,可以在该一方征税的规定,执行时暂按以下原则掌握:即如香港居民曾经拥有内地公司25%以上的股份,当其将该项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并取得收益时,内地拥有征税权。虽有上述规定,双方可以通过磋商对“曾经”另行商定具体时限。在香港,公司不用交税不等于不用报税,要先做好报税工作,才能获得免税权利。香港税务局规定,香港公司必须做一年一度的报税工作,提交公司财务报表和核数师报告,以确定香港公司的应交税款。所以,在内地经营的香港公司要先做年度报税工作,才能申报零业务或离岸免税。申报零业务免税,无需核数。例如:只用来控股国内公司的或专门用来打品牌的香港公司,在收到税务局的利得税表时,可直接做零业务申报。申报离岸免税,需要做账核数。只在内地经营,无香港客户,无香港办公地点,货物没有经过香港海关的香港公司,或年营业额大于15万港币的香港公司,在收到利得税表时,就要进行报税工作,在报税前,要先做账和核数。香港公司核数时,需要香港持证核数师进行核数并给出核数师报告,核数师根据公司情况出具离岸业务声明,说明该公司在香港境外地区运作,没有货物进出香港海关,并且所有利润来源都是来自境外而非香港,所以无论该公司有多少净利润,都不用在香港交税,则可申报离岸免税。在上文中为您解决了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就是说,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税权是由香港决定的。一般情形下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是不用交税的,虽然不用交税但是仍需要做好报税工作。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外地户口能不能在本地办结婚证
      外地户口能不能在本地办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是本地,另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对方的户口在当地,就可以在当地办理的。如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本地,是不可以的,必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二、哪些情况是禁止结婚的?《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 一、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的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中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近年来,国家为了发展城市建设,有时需要大规模的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征收后需要按照既定的原则对被征地者进行补偿。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所以各地征地补偿款额的多少也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的相关信息。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条的规定,土地占用补偿标准如下: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


·现在房地产市场上一房二卖时有发生。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二手房小业
      现在房地产市场上一房二卖时有发生。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二手房小业主,如果在签约后“一房二卖”,都将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而实践中其实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来防止一房二卖的出现的,那到底一房二卖的发生可以怎么防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才能防止一房二卖的发生?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25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二、...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如下几种方式: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都有哪些?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都有哪些? 征地补偿一向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在我国,国家要征用老百姓的土地,应给予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对于被征地人员来说,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补偿项目等问题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了解一些国家征地补偿规定十分重要。下面我们整理了征地补偿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 一、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无数的工程设施被建立,导致了大量的土地被征用,这些土地有些事农业用地,有些事园林用地,这些土地的征用是要对承包者进行一定量的补偿,这次,我们就来学习一下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第二十三条、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


·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标准   具体征收标准要参看各个地区制定的政策和补偿方案。   土地补偿的补偿方案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1.土地原用途 2.土地资源条件、 3.土地产值 4.土地区位 5.土地供求关系 6.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征收补偿主要由如下几个方面构成: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


·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经济发展的动脉就是公路,对于农村来说,想要发展经济,加大和外界的联系,无论从事农副产业还是其他产业,都需要有公路,因此现在很多地区,国家为了加强农村的发展,在全国都开展了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工作,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因为国家修路征用的是农村的耕地,因此修路最关心的就是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一、国家修路征地补偿1、占用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2、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


·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
      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城市要发展就要进行土地建设,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背景下,没有任何人可以拥有私人土地,拥有的只是土体使用权而已。当政府需要用地的时候就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征收是有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扬州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1、产权交换式补偿;2、货币补偿。一、扬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