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1、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
  2、县城;
  3、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4、工矿区。 工矿区征税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
  第三条房产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没有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比照同类结构、同等新旧程度的房产核定。 工程尚未决算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房产,依照基建计划价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税;没有基建计划价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工程决算后,依照入帐的价值计税;已按计划价值或核定价值征纳税款的不再退补。 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按《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使用的房产;
  2、企业、事业单位自用的职工疗养院使用的房产;
  3、经批准关闭、停产的企业在停产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
  4、经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下列房产纳税人纳税有困难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1、中小型微利企业自用的房产;
  2、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和企业自有自用的房产;
  3、经民政部门批准由企业自办的安置盲、聋、哑、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10%以上的社会福利企业自用的房产。
  第八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月份、季度、半年)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纳税人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据实申报房产的座落地点、建造时间、用途、间数、面积、原值、租金收入等情况,不准弄虚作假。 免税的房产,应当按前款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
  第十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按前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手续:
  1、新建、扩建、改建和购置房产的;
  2、拆除、售出、分割、赠送、继承、出典房产的
  3、房产租金收入发生变化的;
  4、免税房产改变用途的;
  5、其他需要申报的。
  第十一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辽宁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辽宁省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规定的免税项目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全额或差额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 征或免征房产税。
   以上就是我们介绍的关于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人用房房产税征收,是国家关于土地有效利用的政策导向,沈阳属于我国东北重工业城市之一,虽然无法和北京等超级大都市相比,但房地产业的发展一直都是稳步增长,合理规划房产税征收这关系到民生发展。
  
  
  


·一、私房动迁分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私房动迁分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您在买东西时,都会习惯性货比三家,选择最物美价廉的买。对于追逐利益的卖房者更是如此,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更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出价高的买家,所以,买房者为了获得更多的购房款,甚至会不惜违约。那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什么证件
      对于房屋租赁所签订的合同,法律规定需要办理备案,而在备案的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什么证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 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


·楼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括三部分: 一、银行信贷业务档案。包括各级行制定的贷款规章制度;贷款计划的测定和指标的核定、分配、执行等资料;贷款登记总簿(参考格式六)、贷款发放回收登记明细簿...


·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在现在的继承内容中中,房产继承已成为主要的财产继承,随之而来的就是房产继承纠纷,房产继承纠纷已经成为了房产纠纷的常见类型之一,由于对法律的不熟悉,人们在继承房产时会忽视很多要点,导致继承瑕疵或者是产生各种纠纷,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继承法,以及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一、继承家庭房产时容易产生的误区有哪些? 1、认为只要是被继承人的血脉就能得到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顺序的,第1顺序为配...


·夫妻协议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夫妻双方会因为感情不合等种种原因,最后导致两人不得不走向离婚这条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财产和房子产业都需要切割。但是办理离婚后房子分割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那么具体在夫妻协议离婚后房子怎么过户手续呢?还得请你继续往下看。 一、夫妻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产业切割,后代抚育达到协议,经过民政部门处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况的一种离婚方法。假如您是协议离婚的,离婚房产过户需求的手续必须有:(...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把自己的房产往外
      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把自己的房产往外进行抵押。但是抵押自己的房产,一般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不动产了,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对自己以后的影响会是非常大的。因此通常情况下,也有一部分人会利用中介公司来对自己的房产抵押的事情进行办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市房产抵押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一、北京市房产抵押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从目前行业的情况来看,找中介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金额的1%~4%,这个费用包括了评估...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可以用房屋来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


·二手房买了以后
      二手房买了以后,几年可以再次买卖二手房没有规定买多久可以再卖,可以刚刚买了就卖都可以。不过要注意,由于目前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因此,要是出售这样的二手房,就需要先清偿完银行的贷款才行。只要产权证的名字变更为买受人的名字了,那么想在想将房子卖掉都是可以的,只不过需要缴纳税费,办理过户的税费如下: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二房东转租必须获得房东的同意,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如此规定其本意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的情况下,赋予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选择权。为了防止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租赁物转租渔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