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一种不动产物权预登记,就是对将来会发生改变的物权进行登记。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手续都是由开发商办理的,作为购房人,只需准备好委托书、商品房购买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委托开发商办理即可。办理过预登记手续后,就说明房产局对所要交易的房屋的合法性已经进行了确认。那么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商品房预售登记也称为预告登记,属于不动产物权预登记的一种。其登记的权利是请求权,登记的内容是将来发生的物权变动。 按照规定,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预售经登记后,预告人(购房者)取得优先于其他人而购买该商品房的优先购买权,以及对抗第三人效力的期待权。“预售登记”是商品房预售的保护伞! 首先,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缴款之前,要去房地产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期房的有关登记情况,调查清楚后再签订合同缴款,以防止购房前房屋已经被开发商“假按揭”、抵押贷款等现象发生。 其次,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商品房购房合同之后,一定要督促并落实开发商及时(30日内)将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即预告登记程序),以防止购房后开发商“一房两卖”或房屋被抵押贷款的等现象发生。 因为只有经过“预售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才具有物权效力,“预售登记”的购房人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将来产权所有人。这样您就拥有预售商品房的优先购买权以及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其他人包括开发商再处分您的预售房屋都是无效行为,您的权利才能真正受法律保护。办理商品房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可以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屋买卖交易的合法性和唯一性进行确认,有效保证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买方来说,预购的商品房是一种期得利益,通过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可以减少因不了解政策或其它情况而造成投资风险;对卖方来说也可以减少因不必要的纠纷造成的损失。商品房预售登记后,购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可在预售契约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了解了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还应该了解做好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为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利益,做了预售登记,就说明您有对预售商品房的优先购买权,其它人以至于开发商都不能再对您的预售商品房进行任何处置,即便是有人已经进行了处置,也属于无效行为,法律会根据预售登记保护您的利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最新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老百姓辛苦一生可能才会买套房,所以这么重要的事绝对不能大意。买房过程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接下来网站的我们将为您整理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16年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16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2、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明确产权归属及双方权利义务。如果在协议中实际出资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其存...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屋含义:
     (一)事实购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二)事实购房人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
   ...


·四川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主要内容
      四川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件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


·婚前婚后房产应该要怎么分
      对于准夫妻而言,在婚前还是婚后买房,这里面的学问可是大的很,尤其是日后夫妻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时候,要是之前没有处理好那就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不过话说回来,若日后夫妻离婚这个婚前婚后房产应该要怎么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


·二房东转租第三方毁约怎么办?
      二房东转租第三方毁约怎么办?第三方毁约的可以要求按照合同条款来赔偿,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民法典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买房子需要的手续费主要有以下几种:
      买房子需要的手续费主要有以下几种:1、测绘费:测绘费按各区的具体情况定,如:普通住房是1.36元/平方,商业房2.04元/平方,生产车间2.72元/平方。2、评估费:100万元内0.5%(评估额,允许浮动);100万元外0.3%(评估额,允许浮动)。3、交易费:一般情况是,新商品住房,3元/平方;二手住房,6元/平方;非住房,10元/平方。4、工本费:住房,登记费80元,非住房,登记费550元(也叫工本费)。5、抵押登记费:住房,120...


·一、对承租人来讲疫情房租怎么算?
      一、对承租人来讲疫情房租怎么算?1、疫情期间房租的计算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请求减免部分租金,履行通知及避免损失扩大的附随义务。2、但是对于租赁居住用途的房屋之合同目的是占有房屋。疫情并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出租人依法不应承担房租减免责任。且性质不是商业门面、商铺、写字楼,不能与之相提并论。3、部分地区因政策管制导致无法开业,可以援引情势变更条款免除或减轻承租方的租金等,如果非...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
      张某与钱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小产权房卖给钱某,价款为42万元,单某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付清房款,同时张某交房给单某。协议签订后,张某与单某如约履行了协议,但因买卖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5年后,该房屋因征地被划入拆迁范围,现张某能否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钱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同时要求钱某退还房屋?
    
 ...


·租房子没到期押金退还吗
      租房子没到期押金退还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二、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