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4)原被告双方确立了明确的医患关系;
  
  (5)受诉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2、原告起诉时应当准备的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
  
  (2)被告的主体证明;
  
  (3)起诉状;
  
  (4)医疗病历资料;
  
  (5)损害后果的证明资料;
  
  (6)原告发生各种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
  
  3、原告起诉时应当交纳的费用
  
  (1)诉讼费:根据原告起诉标的大小而不同;
  
  (2)律师费:依据原告与律师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确定。
  
  4、原告(指患方)胜诉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2)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3)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在诉讼时效内。
  
  5、原告(指患方)的举证责任
  
  (1)原告(患方)与被告(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
  
  (2)有损害后果。
  
  6、被告(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1)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7、证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途经
  
  (1)法院根据审理直接认定;
  
  (2)通过医疗事故鉴定;
  
  (3)通过司法鉴定。
  
  8、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情形
  
  (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
  
  (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
  
  (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
  
  (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
  
  (6)其他。
  
  9、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距医疗行为已超过20年的法律不保护;
  
  (2)诉讼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一年时效;
  
  (3)诉讼前进行过书面协商或行政调解的,可以自书面协商或调解不成日计算一年时效。
  
  10、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原告直接丧失了胜诉权,即使医院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也可以免除医院的赔偿责任。
  
  11、诉讼中的举证期限
  
  (1)法院的举证通知书确定了举证期限;
  
  (2)举证一般在法院开庭前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2、超过举证期限举证的法律后果
  
  (1)法院不组织质证,证据失去了证据意义,可能导致败诉;
  
  (2)相对方同意的,可以质证,但可能性极小。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虽然患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对于医疗纠纷的诉讼也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的,不然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而且在诉讼时还需要注意诉讼的期限,举证的期限等等问题。
  
  


·医疗事故处理等级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处理等级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医疗事故处理等级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的时间通常是45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只适用哪些情形?
      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只适用哪些情形? 一、医疗损害责任如何认定? 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第54条规定的: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损害责任认定适用哪些情况?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


·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一、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发起人 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


·医疗过错间接因果关系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间接因果关系是怎样的 一、如何判断医疗过错间接因果关系 1、以当前的医学理论及专业技术知识、经验一般可以认知,此种违规行为可以引起此种损害结果; 2、现实中,此种违规行为和此种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是事实; 3、那么,此种违规行为是此种损害结果的适当条件,因此二者之间为有“相当因果关系”。 “相当因果关系”和“适当条件”理论是完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的,其科学性和实践指导作用,在法学界已得到普遍承认,也是实质属于民事纠纷的医疗...


·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近年来,医疗纠纷成为了医患关系紧张的导火索,当双方不能够妥善解决纠纷时,有些患者家属采取了暴力手段,导致人身伤害事件发生。这样非但没有解决矛盾,还使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处理医疗纠纷,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那么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我们结合有关资料给您讲一讲。 一、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


·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随着我们人均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医疗保险也就越来越关注,医保使我们城乡居民有了看病住院的保障。现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也相对比较完善,那么有关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呢!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多少钱 【北京】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每人每年36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每人每年16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


·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


·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一、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


·2023医疗事故的特征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特征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医务人员只是作为法人的一部分来为患者服务,即某一个主体的行为与法人内部其他个体的行为构成一整体为患者服务,所以医务人员的行为是法人行为的组成部...


·伤残待遇与工伤医疗待遇有什么区别?
      伤残待遇与工伤医疗待遇有什么区别? 伤残待遇与工伤医疗待遇有什么区别? 工伤医疗待遇内容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


·患者导致医患的情形
      患者导致医患的情形一、患者导致医患的情形 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有很多,有一种就是患者导致的医患关系,患者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存在问题,而产生的争议。 二、医患纠纷产生原因 某协会曾搞了一个数千人的调查,从患者、医生、法律、媒体等方面,总结出医患纠纷产生的六大原因。 1、医患纠纷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患者对医疗诊疗工作和医学知识不了解,对医疗诊疗的期望值过高,普遍认为治不好就是医院的过错。当他花了钱,受了罪,最后又没有把病治好的时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