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一)专利人身权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另外,还有专利文件的修改权等。(二)专利财产权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即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件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前述办法执行。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3、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可以转让。”但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经公告后转让合同才生效。在了解专利权人可以享有哪些权利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搞清楚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人是什么意思。通常情况下,法律赋予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即专利人身权与专利财产权,这些权利在法律的范围内都是受到严格保护的。
  
  
  


·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使用是什么?
      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使用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知道专利权的转让是什么?以及专利权的许可使用又是什么?我们的知识产权法上有没有对于专利权的转让与许可使用是什么作出相关的法律解释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使用是什么,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的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专利权转让 (一) 专利权转让: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


·商标包括哪些种类,时效性是怎样的
      商标包括哪些种类,时效性是怎样的世界多数国家都在不断地加强对商标的保护,我国也不例外,但是各个国家的情况不同,可能对于商标的种类规定也就不一样,那么我国的商标包括哪些种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商标包括哪些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商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平面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色彩的组合,或前述要素的相互组合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是由产品的容器、包装、外形以及其他...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风险防范方法有哪些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风险防范方法有哪些? 一、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转让的是申请专利的技术,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在受让人申请专利被驳回时,受让人应自负责任。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申请被驳回的责任分担,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种方式。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 关于专利权转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要经过专利局登记、公告才能生效。而不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法律拘束力,对保...


·关于商标无效时间怎么算?
      关于商标无效时间怎么算?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随着网络的进步,网络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那么你对网络著作权了解多少呢?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得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


·我国国家专利怎么构成侵权?
      专利怎么构成侵权专利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3.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


·商标侵权提供进货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商标侵权提供进货方需要承担责任吗?行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销售,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只需要停止销售即可;商标侵权一般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二、商标侵权的基本分类就主体来看,在商标侵...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现实中,不管转让的是什么,当事人最好都签订一份转让合同,对于著作权的转让来看,同样如此。但由于著作权转让专业性比较强,因此了解清楚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就显得很重要。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商标可以保护多长时间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商标可以保护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之后,商标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商标权人必须注意商标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可续展。那么,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呢,如果商标权受到侵害之后,商标权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


·什么是专利异议?
      什么是专利异议?专利异议程序是什么? 我国现在已经没有专利异议程序。 一、什么是专利异议 专利申请并不是我们想申请就能申请成功的,还存在着许多不可控因素。因此,了解什么是专利异议,对专利申请来说有利无害。专利异议是专利申请被公告后,允许社会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内对该专利申请案提出异议的一种审查制度。通过这种异议审查,专利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专利申请的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正确的作出授权决定,从而可以减少专利授权后的纠纷。 二、专利异...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是什么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