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通常有两种: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性,其人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对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应进行限制,这是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和公司健康运行所不可缺少的,因此不同形式的股权转让方式,法律对其设定的条件及程序宽严有别。
  由于对内转让是将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这既不会影响到公司的资合性质也不会造成人合的矛盾,因此公司法对此无限制,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就转让的比例、价格、时间等事项达成协议即可,其他股东无权干涉。
  而对外转让由于是将股权转让给非股东方,这虽然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总额,但是我们不能保证原股东会欣然接受新股东的加入,股东间的高度信赖关系不一定存在,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所以公司法对对外转让进行了较多的规范和制约。
   二、法律上对股权投资转让方式的相关规定
  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程序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做出了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您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这一问题已经有了答案。通常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两种,分别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于不同的转让方式,法律对其限定的条件和设定的程序也是有差别的。
  
  
  


·私营企业股东分红纳税是否需要?
      私营企业股东分红纳税是否需要? 一、私营企业股东分红纳税是否需要? 总的来说,股东取得的分红是需要纳税的。但如果单位持续五年无正当理由不给股东分红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具体法律的规定 一般来说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有形成税后利润的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这些红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1、个人股东取得的红利应当按照其中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税款; 2、从上市公司取得的红利减半征收税款; 3、 外国人取得的红利...


·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可以增加公司资产,提高公司知名度、透明度,对于大部分公司而言,是一个使公司更快更好发展的方法之一。但是,公司上市并非没有任何条件的,相反,它不仅对公司提出了明确的条件,还对上市程序有要求。下面,网站将为您介绍上市公司条件。 一、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进行海外并购是上市公司开展“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手段,其过程比较复杂,是个系统工程。那么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都包括哪些阶段?每个阶段有什么注意事项?我们就此整理了一些资料,现在通过下文和您分享一下。 一、战略准备阶段 战略准备阶段是并购活动的开始,为整个并购活动提供指导。战略准备阶段包括确定并购战略以及并购目标搜寻。 1、确定并购战略 企业应谨慎分析各种价值增长的战略选择,依靠自己或通过与财务顾问合...


·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
      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一个公司的正常经营是团队经营的结果,公司日常的活动行为也涉及到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有涉嫌犯罪行为的活动将有法人代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公司中法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 《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特别规定,其中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


·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 融资是企业的一种常规性的企业活动,相较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型企业融资比较困难,由此,国家会支持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就目前来说,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此类企业融资具有哪些困难来分析,你是否知道小微型企业融资较难的原因是什么吗? 一、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 第一个途径,企业在做生意,肯定有上下游,小企业要通过上下游的卖方、买方、未来的现金流来考虑怎么样做银行融资 东西卖出去了,但产业链...


·公司注册时间要多久?需要哪些手续?
       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创新与发展,现在好多的年轻人都纷纷的出来创业,为自己谋求更多的生路,对于刚出来的人很多都懂,那如果注册一间公司需要什么资料,要多久的时间才能注册好呢,那就来了解一下公司注册时间要多久?需要哪些手续?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公司注册时间要多久?需要哪些手续? (一)、基本流程时间 1、公司查名所需时间 注册公司查名时间在5个工作日左右。 2、开设公司临时验资帐户及验资所需时间 开设临时帐户后,股东需将...


·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 如今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也在飞速发展,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如何生存下来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集体企业对应的措施就是不断地改革创新,也就是改制来让企业变得强大,来适应市场经济现状,那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上市前并购重组缘由 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董事。先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再由股东会选举董事,然后,经选举的董事召开会议,再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奇数,这样便于表决。董事会开会表决时,是实行票决制,即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这与股东会的表决方式不同。股东会表决时,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权越高,表决权越大。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步骤规定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步骤规定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步骤规定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核名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


·如何解决公司经营纠纷?
      如何解决公司经营纠纷? 1、灵活约定仲裁 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的特点以及一裁终局的规定,就可以使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 2、适当采纳公证 在合同签定的时侯,也可以通过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书具有比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更高的证据能力,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一般无须...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