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的程序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的程序一般来说是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毕后修改公司章程等等,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股东的事务。待工商局审批后,国家机关就有依据要转让方缴纳所得税,我们知道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累进税率,企业所得税一般来说是25%,在税负如此繁重之下该如何合理避税?我们今天就“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进行相关介绍。
  
  
  一、企业法人股东转让
  
  1、股权转让不需缴纳营业税,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此类交易,转让方的企业法人不必缴纳营业税。只需按照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可。一般企业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主管税务机关的确定
  
  企业法人转让其所持有境内企业的股权:主管机关是企业法人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但也有认为,主管机关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对于这一点,潜力股建议在股权转让之前,和两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确定主管机关。
  
  3、转让收入的确认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4、分配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来降低转让对价。这是此类转让的主要避税途径。
  
  建议企业法人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将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进行分配,从而可以降低转让价格。
  
  这些投资收益是免税的。根据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二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第八十三条中规定,股息、红利等形式分配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的。
  
  二、有限合伙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如下6大方面的税收优势,因此,这类企业形式被广泛应用到投资领域。
  
  1、有限合伙企业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
  
  2、股权转让不征营业税。
  
  3、有限合伙企业是“先分后税”。
  
  综合1-3,在有限合伙企业这个层次,股权转让所得是不缴纳任何税的。相关的税务都下沉到合伙人的层次。根据合伙人的性质,自然人或是企业法人。缴纳相应的个人或企业所得税。
  
  4、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每年有4.2万元的费用扣除。尽管这与100万元的投资门槛比起来算不上什么,但抵扣的4.2万元也能节省一部分税费。
  
  5、如果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的时候及后续的投资过程中,满足了以下条件,成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那么其企业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发改委39号令,《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成为创业投资企业要满足下列条件:
  
  在国家发改委或省级管理部门备案。
  
  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
  
  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事先确定有限的存续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于7年。
  
  对满足以上条件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起,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企业法人合伙人可以享受上面提到的抵扣政策。
  
  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被投资时,应满足: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6、为了招商引资,国内的许多地区都针对在当地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三、有限合伙的自然人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
  
  在股权转让中,还存在着这样的情形。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单个项目,合伙人中的个人或企业法人要转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这就产生了转让类型4和5。
  
  前面提到了针对自然人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企业的股权,税务总局专门颁布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来适用。但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管理办法并不适用于自然人股东转让合伙企业的股权。
  
  针对此类型转让,建议是,按照合伙企业清算,来处理该部分行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除了按清算处理之外,潜力股认为,还可以依据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关于合伙人退伙和入伙的相关规定,根据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所设定的书面合伙协议来商讨。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主管机关应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适用的税率应为“转让财产所得”的税率,现行为20%。
  
  四、企业LP转让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
  
  此类转让应该与上面个人转让有限合伙企业份额的情形类似。企业法人按转让所得来确认收入,应该还可以继续享受诸如国税公告[2015]81号文件中所规定的税收优惠,如果先决条件满足的话。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企业股权转让合理避税的一个办法就是先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当然成立的合伙企业要去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成立,这样就可以既按照合伙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缴纳所得税,也能享受地方优惠政策,一般来说是缴纳税费百分比的返还,实现双重优惠,合理合法地避税。以上就是“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的解答。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哪些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5份)...


·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就是为了获取收益,公司在良好运营的情况下会产生一定的利润。像股份有限公司每年都公布业绩,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我国公司法中特别讲到了利润分配,那么,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应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被没收的...


·企业并购风险及其防范分别有哪些?
      企业并购风险及其防范分别有哪些? 一、企业并购风险的类型 1、支付风险 企业并购通常的支付工具包括公司现金、股票、债券、银行借款等,涉及巨大的资金金额,存在很大的融资风险。 2、营运风险 营运风险是指购并者在购并完成后,无法使整个企业集团产生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市场份额效应以及实现规模经济和经验共享互补等效果,甚至整个企业集团还遭受被购并进来的新公司的业绩拖累。 3、信息风险 并购的前提是对目标公司有相当的了解,并...


·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公司如果要对内部人员进行裁减的话,首先需要达到裁员的标准,之后,才是允许公司裁减人员的。同时,在实际裁剪公司员工的时候,也有一定的限制。那到底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一)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集体合同和...


·企业经济性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允许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毕竟这涉及到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因此需要谨慎处理,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允许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经济性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不可以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签订或者授权签订,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


·企业融资协议范本有哪些
      企业融资协议范本有哪些内容? 企业融资是企业为了保证企业内部各环节达到供求平衡的一种吸收资金的手段,企业融资主要分为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企业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吸收一定资金用来运转资金,获取收益。企业融资需要签订协议,下文详细说明了企业融资协议范本的具体内容。 一、企业融资定义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


·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我国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多种性质的公司,去其中就包括有多位股东设立的股份公司。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人们对于法律上的股东责任内容比较模糊。因此,常常会有这样的问题: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我们请您浏览下下文内容。 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关联公司法律规定 对关联交易的限制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条)。 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


·公司注册资本最少多少
      公司注册资本最少多少 公司注册资本最少多少 (一)、证券类公司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 2、经营下列任一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特定的变动,形成公司法人转让的情况,例如被其他更大的公司收购,股东会决定将公司出售,与其他公司商议以转让形式合并等等,在这些转让行为中,前后责任的延续履行是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的关键吗? 一、法人转让、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