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流程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虽然房地产市场一直热度高涨,房价也居高不下。但是对于普通群众而言,买房子仍然是头等大事。购买商品房当然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但是房屋买卖合同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就是需要备案。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流程呢?律师为您解答。一、备案流程:1、客户签约→按揭(一式四份),一次性(一式三份),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收入证明)开发商需提供:(客户进账单、发票、打印商品房联机备案证明、合同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一式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4份)。以上所需资料准备好后拿到开发公司加盖公章、法人章。2、把买卖合同1份、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联机备案证明、合同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前期物业管理协议1份、首付款发票、进账单复印件1份全部进行扫描并拷贝到u盘里一起提交到双桥区国土房屋管理局审批。注:(把件拿到行政大厅),大厅受理后10个工作日做出业务受理回执单,由开发公司特此委托人员去行政大厅拿回执单,大厅受理通过后持回执单再去拿备案登记证明。二、按揭流程客户需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未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未婚证明、收入证明、银行开户卡复印件、合同1份、首付款进账单复印件1份、以及带上由银行提供的按揭资料,夫妻双方同时到银行面签,待银行工作人员同意受理并审批完后,此时银行需保留一套资料存档,另外3套资料由开发公司按揭专员拿回到售房部。(各个银行办理按揭流程不一样,在此我只针对农商行)三、抵押登记流程:按揭专员所拿回的是每个客户共三套资料,接下来开始准备抵押资料:(抵押登记申请表1份、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1份、抵押合同1份、授权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上资料需全部扫描并拷贝到u盘里,由开发公司委托的权证人员准备一份抵押资料和u盘一起报国土房管局做抵押登记。15个工作日后,权证人员需到国土房管局去拿已抵押登记完善的手续,即《房屋抵押权证》,在把此证拿到银行就准备放款,注(在放款前必须由开发商向银行存入保证金),保证金算法具体由银行算,但权证人员必须知道如何算。剩下的2份资料开发公司与客户各一份就行了。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的流程”,目前在很多地方都是需要拿着合同去房产局进行备案的。并且由于房地产交易市场庞大,许多房产局都觉得负担过大而出台了一些办理证明的具体时间,因此购房者要及时与自己的置业顾问联系,随时了解关于备案的新通知、新规定。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而一般满足了条件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而一般满足了条件的情况下,银行才会放贷。当然银行提供贷款也不是免费的,此时需要收取一定的贷款利息。那我们应该怎样计算买房贷款利息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计算买房贷款利息 银行贷款买房利息的计算取决于个人购房贷款还款方式的不同: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息的特点是:整个还款期内,每个月的还款额保持不变。贷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的安排家庭的开支。 2、按月等额本...


·一、房产证换不动产证流程是什么?
      一、房产证换不动产证流程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5、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


·在我国结婚20年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在我国结婚20年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1、婚后收入所得不管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法律依据:1)《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


·上海社区公共户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
      上海社区公共户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 各区的权限设置不一,具体请咨询你租住的房屋所在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以及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 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 ...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要怎么买卖?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要怎么买卖? 一、小产权房的买卖是否合法? 小产权房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是不允许交易的,买卖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在购买了之后,如果出现了问题而调解不成,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就算买了小产权房,也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一些与商品房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小产权房是无效的,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也是无效的,不需要进行公证备案,购房人权利很难保障。 二、小产权房要怎么买卖? 小产权房的买卖虽然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目前商品房的价格太...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先离后分割房产吗?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先离后分割房产吗?离婚可以先起诉离婚,过段时间再起诉财产。但是,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对方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会一同处理的,不会等到再次起诉才处理的。只有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再次诉讼处理,法院才会不处理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如果起诉时的诉讼请求中没有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法院会只判决离婚问题,不存在财产没分割好不允许离婚的情况。如果在诉讼请求中将离婚和财产分割一起请求,...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这要先知道具体产生的是怎样的纠纷,有针对性的来解决,才能较好的处理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拒不退房; 2、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允许续租; 3、剥夺承租人优先购房权。 二、遇到这些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在约定期满后就自然终止,也就是...


·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们知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夫妻中的一方未与另一方商量,私自将房产卖给他人的做法。那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来看看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一、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的规定,“一方...


·平房能抵押贷款吗
      可以。以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因此,可以提供其他担保,一般情况下不要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


·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书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租赁方与房屋出租方在租赁房屋时签订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在合同解除时也应该双方协商后签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书。今天,就给您带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书模板供您参考。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书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原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 ??????? ,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