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开发商在修建好房屋之后,就需要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向购房者进行房屋的交付,让购房者能够实际的占有房屋。但交付也不是随意进行的,在这方面我国作出了专门的条件规定。那究竟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2、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3、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
  4、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5、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际测绘的房屋基建面积或套内面积,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7、协助或者代理房屋购买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证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因此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赔偿。
  前述第四条中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说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质量保修时间和范围,在一般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按装为二年;
  5、装修工程为二年。
   二、开发商怎样才算完成交房
  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
  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
  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
  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
  在开发商交房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您要仔细审验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交房条件,再决定是否要收房。如果房屋存在问题,没有满足交房条件,您可以拒绝收房,对此所产生的违约损失,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
  
  
  


·车祸去修车的误工费由谁负责赔偿
      车祸去修车的误工费由谁负责赔偿?1、修车的误工费应该由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负责赔偿,不过,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车损,修车期间,营运货车或者客车可以要求营运损失,私家车可以要去替代交通工具损失,不可以要求误工费,只有对人身造成损害,不能参加工作并导致误工损失的,才能要求误工费。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 一、民事诉讼申诉 (一)民事案件申请再审 1、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依法向作出该生效裁判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双方当事人均为公民或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也可以向作出该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申请再审期限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


·自己车刮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多少?
       在生活中,家家户户都会买车。而不可避免的,我们在驾驶车子时就会放生刮擦,尤其是自己车。那么人们就会有这样一个疑问:自己车刮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多少?这是人么迫切想要了解的问题,了解了这一范围,不仅可以省下人们不少麻烦,还可以省下人们不少的时间,还可以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 一、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 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主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


·漳州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多少?
      现在大多数人群都已经意识到五险一金的重要性,每个月定期缴交五险一金,对日后的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帮助。所以,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有更多保障,选择合适的工作不仅只取决于企业给出的薪水高低。正如大多数人所知,缴交五险一金已成为您找工作衡量公司好坏的标准之一。那么,漳州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多少?请您慢慢听我讲述。 一、漳州五险一金缴交比例 1、漳州社保缴交比例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


·交通事故中未成年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城市交通都非常发达,但是由于家庭车辆的剧增,使得交通压力非常大,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出现交通事故的话过失方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如果对方丧失劳动力的话,还需要对其需要抚养人进行一定的赔偿抚养。那交通事故中未成年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呢?交通事故中对未成年抚养费如何规定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一、交通事故人伤需要开庭几次?
      一、交通事故人伤需要开庭几次?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只开一次庭,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如何法院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类似于交通事故这一类型的民事诉讼,没法院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要开庭几次,一般来说开庭一两次双方就可以协调进行解决或法院进行判决。二、最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


·辞退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辞退补偿金要交个税吗很多人在就业过程中会遇见辞退这种情形,导致被辞退的原因有很多种,大多数情形下,公司在辞退员工时都要对员工进行一些补偿,这些补偿金是作为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代价,但是辞退补偿金要交个税吗困扰着很多员工,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解答。一、辞退补偿金要交个税吗?辞退的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 随着网约车新规的不断出台,网约车也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但是其成立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和管理。这也是为了保护广大乘客的人身安全而制定的。从我国当前的交通环境来看,对网约车进行严厉的管制是必不可少的。法规不断在完善管制也在不断加强但是相应的保险规定却无动于衷。对于近期出现的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的赔偿问题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擅自...


·电动车酒驾处罚2023
      电动车酒驾的处罚标准要看电动车的排量。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不属于机动车,那么现今法律没有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进行处罚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一、营改增后股权转让的交税计算规则 (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1、提供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 2、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