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融资的特征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债券融资的特征是什么? 一、债券融资
  1、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而信贷融资则属于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金的部门。
  2、2012年央行数据显示,7月人民币贷款增加5401亿元,较上月大幅回落3797亿元,远低于市场预期,其中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仅增加3558亿元。
  3、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月企业债券净融资2487亿元,同比增加2065亿元。另有数据显示,前7个月,企业债券融资额累计达到1 、07万亿元,而去年全年企业债融资总额为1 、37万亿元。
  4、得益于企业债券净融资规模的激增,7月社会融资规模达到1 、0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5023亿元。
   二、债券融资的特征
   1、资金的需求者不同
  在我国,债券融资中政府债券占有很大的比重,信贷融资中企业则是最主要的需求者。
   2、资金的供给者不同
  政府和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吸收资金的渠道较多,如个人、企业与金融机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而信贷融资的提供者,主要是商业银行。
   3、融资成本不同
  在各类债券中。政府债券的资信度通常最高,大企业、大金融机构也具有较高的资信度,而中小企业的资信度一般较差,因而,政府债券的利率在各类债券中往往最低,筹资成本最小,大企业和大金融机构次之,中小企业的债券利率最高,筹资成本最大。与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相比,债券发行者为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其债券利率通常要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
  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相比,资信度较高的政府债券和大企业、大金融机构债券的利率一般要低于同期贷款利率,而资信度较低的中小企业债券的利率则可能要高于同期贷款利率。此外 、有些企业还发行可转换债券,该种债券可根据一定的条件转换成公司股票,灵活性较大,所以公司能以较低的利率售出,而且,可转换债券一旦转换成股票后,即变成企业的资本金,企业无需偿还。
   4、信贷融资比债券融资更加迅速方便  
  例如,我国企业发行债券通常需要经过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报批等程序,同时还要作一些印刷、宣传等准备工作,而申请信贷可由借贷双方直接协商而定,手续相对简便得多。通过银行信贷融资要比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所需的时间更短,可以较迅速地获得所需的资金。
   5、在融资的期限结构和融资数量上有差别
  一般来说,银行不愿意提供巨额的长期贷款,银行融资以中短期资金为主,而且在国外,当企业财务状况不佳、负债比率过高时,贷款利率较高,甚至根本得不到贷款,而债券融资多以中长期资金为主。因此,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筹集的资金通常要比通过银行融资更加稳定,融资期限更长。
   6、对资金使用的限制不同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一般可以自由使用,不受债权人的具体限制,而信贷融资通常有许多限制性条款,如限制资金的使用范围、限制借入其他债务、要求保持一定的流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等。
   7、在抵押担保条件上也有一些差别
  一般来说,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信用良好的企业债券大多没有担保,而信贷融资大都需要财产担保,或者由第三方担保。
   三、债券融资的注意事项
  1、债权融资,相对股权融资面对的风险较简单,主要有担保风险和财务风险。作为债权融资主要渠道的银行贷款一般有三种方式: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为了减少风险,担保贷款是银行最常采用的形式。
  2、企业向银行借钱,先要找一家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做担保人,对银行贷款承担联带责任,当民营企业寻找担保企业时,往往对方的要求你也承诺为对方做担保向银行贷款,这种行为称之为互保。大量的互保容易使企业间形成一个担保圈,一旦圈中一家企业运作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其他企业面临严重债务危险。
  3、财务风险主要指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出现问题,当企业用债权方式进行融资时,财务费用的增加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很大压力,理论上,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若达不到借款利率,企业的借款就会给企业股东带来损失。但更重要的是,债权融资将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从而降低企业再次进行债权融资的能力,如果企业不能通过经营的赢利降低资产负债率,并获得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到期的债务,等待企业的后果可能就是破产。史玉柱的巨人集团几年前由辉煌一下子濒临崩溃,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未做好对债权融资的管理。
  以上就是对公司债券融资的特征的相关介绍了。总的看来,公司债券融资作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发行成本费用低。在企业的发展前景比较优秀时,选择债券融资是比较划算的。但是,我们需要提醒您,在发行企业债券时,您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容易形成非法集资,引发刑事风险。
  
  
  


·放贷款抓进去判几年
      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
      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 一、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等。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


·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是什么?
      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是什么公民之间若急需用钱的话,其实很少会通过银行贷款的,因为银行放贷的手续比较麻烦,所耽误的时间也比较久。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向身边的亲朋好友进行借款,也就是我们说的民间借贷。但我们也要看到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有哪些。(一)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


·民间借贷中遇到虚假诉讼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遇到虚假诉讼怎么办我国刑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虚假诉讼罪这个罪名,一般而言,进行虚假诉讼,往往会根据触犯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如果发现有人进行虚假诉讼,往往可以即使告知法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二、认定虚假诉讼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犯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认定该罪,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1、行为方式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


·发行公司债券利率多少?
      发行公司债券利率多少? 一、发行公司债券利率多少? 发行公司债券的利率,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根据公司的运营情况制定。公司债券利率(interest rate on debenture),公司债券票面上载明的债券利息与券面金额之比。债券利率是公司衡量债券筹资成本的基本依据,也成为投资者确定投资与否的客观尺度。债券利率决策问题综合性强,十分复杂,确定发行债券的利率总的原则是既在发行公司的承受能力之内,尽量降低利率,又能对投资者具...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的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的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 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未作限定。笔者认为,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如《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


·谁拥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
      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自然灾害,在救灾的时候,民政部门会下拨被褥、食品等救灾物资。这些特定物资是要专款专用的,不能随便挪用的,否则情节严重,会构成严重,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谁拥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谁拥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 据刑诉法第十八条规定,该罪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然而该罪不论从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还是从主体来讲均符合职务犯罪特点,有权管理特定款物的只能是从事公务或受委托从事公务...


·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有吗?
      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有吗?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是有的;为避免补写的借条无效,补写借条时宜将下列内容写入借条中: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一、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债务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经营...


·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吗
      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由此看来,我国法律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的原则是“没约定,就法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则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


·借款人用假名字写借条怎么算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素质越来越高,大家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随着社会的持续发展,社会中不免会出现各种不文明甚至是违法现象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专利,合同违约等情况层出不穷,我国的相应的相关的一系列法律也陆续出台,以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今天我们要说到的是关于欠钱还钱,债务人和欠债人之间签订的借条的相关问题,如果欠款人在给债权人写欠条时,没有用自己的真实姓名,而是用了假姓名,那么这时候此借条还有法律效力么?今天我们就来说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