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离婚财产的分配如何进行?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离婚在当代社会并不罕见,导致离婚的原因也多种多样。随着我国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离婚财产的分配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后财产如何进行分配呢?下文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相关回答。
  
  一、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
  
  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二、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明确了婚后财产哪些属于分割的范围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割原则对婚后财产进行分割,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谁家的情况是怎样的,只有当事人知道。并且,有些夫妻之间还有一些难言之隐,即是闹上法庭请求分割婚后财产,也会因为一方或双方隐瞒事实,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复杂时,可以选择请求律师的帮助,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诉,根据国家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双方协商离婚的情况下,除以上提及的特殊情况外,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将进行合理分配,合法保障双方的财产权益和合法权益,若双方协商不成可找法院进行分割。以上关于婚后离婚财产的分配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解答您可以咨询。
  
  


·对方起诉离婚自己不愿意该怎么做
      对方起诉离婚自己不愿意该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叁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叁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一、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一、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男方赌博而导致的离婚,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由于赌博而导致离婚,其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但是具体的财产分割,还是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有些特殊的情况,财产分割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


·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与诉讼两种,而其中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如果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话,则离婚夫妻在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之后,还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下面,我们提供离婚协议书范文2017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离婚协议书范文2017 男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爷爷奶奶也是可以争小孩的抚养权的。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除了要有书面的意愿外,最好还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法官可以依据这种情况酌情考虑。如果还觉得证据不足的话,还可以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


·一、离婚协议公证到哪里办理?
      一、离婚协议公证到哪里办理? 离婚协议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 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其审查的重点主要有: 1、 申请入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②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③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④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⑤公证员认...


·挪用社会抚养费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挪用社会抚养费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取得所有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因此,从这一法律意义上讲,任...


·重婚罪精神损失可以主张吗?
      重婚罪精神损失可以主张吗?此次《婚姻法》的修订增加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即侵害配偶权的损害赔偿制度。《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建立了我国婚姻法上的侵害配偶权的离婚过错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于通奸、实施家庭暴力伤害配偶,以及虐待、遗弃配偶的而产生的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本文在此不作阐述。...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一些地方大男子主义盛行,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如果女方不想维持夫妻生活,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维权,解脱这种不幸。有时施暴的一方会有意逃避参加庭审,那么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一、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家庭特殊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家里的特殊情况,基本不予考虑。监外执行,是基于罪犯自身身体原因,家庭其他情况不是监外执行的法定理由。《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


·家暴离婚孩子归谁,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
      家暴离婚孩子归谁,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近年来,不少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另一方不堪长期忍受而导致的离婚,此时我们可以认定有家暴暴力的一方存在过错。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财产、子女等问题作出处理,那家暴离婚孩子归谁呢?我们带来相关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家暴离婚孩子归谁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孩子归谁抚养首先是看你们双方是否都想要孩子,还是只有一方想要,如...


·在生活当中,大家忙忙碌碌的奋斗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可以为自
      在生活当中,您忙忙碌碌的奋斗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到一个比较好的生活条件。但是前提是只有您拥有一个好的身体的话,才能够享受自己双手打拼出来的幸福。如果不爱惜自己的生命的话,那么所有的目标就都是空谈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中国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中国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